2 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2.1,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查明资源.储量.地质构造、外部建设条件、矿区总体规划.目标市场需求 开采技术条件,技术装备 煤层及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 经济效益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2、2,2。论证和确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一个开采水平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并应进行第一开采水平或不小于20a配产.2.矿井配产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合理开采顺序。不应采厚丢薄,3、全矿井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 煤 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矿井不应超过2个工作面 不包括开采保护层的工作面个数.其他矿井宜以1个、2个工作面保证矿井生产能力,大型或特大型矿井。当井田储量丰富 下部厚煤层被上覆薄及中厚煤层所压 长期难以达产时.最多不应超过3个工作面 2。2.3.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特大型 大型。中型.小型四种类型.其类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型矿井应为10.00Mt,a及以上、2,大型矿井应为1。20Mt。a,1,50Mt。a 1 80Mt、a 2,40Mt,a 3,00Mt,a,4,00Mt,a、5,00Mt、a 6。00Mt。a,7、00Mt,a、8。00Mt,a。9.00Mt,a。3.中型矿井应为0。45Mt.a。0,60Mt、a 0、90Mt。a。4,小型矿井应为0,09Mt a、0。15Mt,a,0。21Mt a、0 30Mt,a,5,新建矿井不应出现介于两种设计生产能力的中间类型,2,2。4,扩建矿井、扩建后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在原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3 00Mt、a以下矿井应按第2、2 3条规定升2级及以上级差,3,00Mt,a及以上的大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1级及以上级差,特大型矿井应根据煤层生产能力,装备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且升级应为1 00Mt,a的整数倍.2、2。5.新建、改建、扩建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2、2.6,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按年工作日330d计算,每天提煤时间应为18h。每天工作制度地面应按.三八。制、井下应按,四六、制,2、2.7。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低于下列规定的1、2倍。其他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7 1的规定 表2。2 7 1,新建矿井设计服务年限 2,扩建矿井、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7 2的规定、表2.2。7,2,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3 改建矿井的服务年限、不应低于同类型新建矿井服务年限的50 2.2.8.计算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设计服务年限时,应根据井田地质条件及勘查程度、采用适当的资源。储量备用系数 资源、储量备用系数宜采用1,3。1.5、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较稳定时,宜取小值 地质构造复杂,主采煤层不稳定时,宜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