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2、1。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查明资源.储量。地质构造.外部建设条件,矿区总体规划、目标市场需求、开采技术条件 技术装备,煤层及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经济效益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 2.2,2,论证和确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一个开采水平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并应进行第一开采水平或不小于20a配产,2.矿井配产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合理开采顺序.不应采厚丢薄 3 全矿井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不应超过2个工作面,不包括开采保护层的工作面个数.其他矿井宜以1个。2个工作面保证矿井生产能力。大型或特大型矿井。当井田储量丰富,下部厚煤层被上覆薄及中厚煤层所压.长期难以达产时.最多不应超过3个工作面。2,2.3,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 小型四种类型,其类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型矿井应为10。00Mt a及以上.2.大型矿井应为1 20Mt,a、1.50Mt。a,1、80Mt,a.2 40Mt。a,3、00Mt a,4,00Mt.a。5 00Mt、a。6 00Mt,a,7 00Mt。a 8、00Mt,a。9。00Mt.a、3.中型矿井应为0、45Mt,a.0、60Mt。a,0 90Mt。a,4、小型矿井应为0,09Mt。a、0 15Mt、a,0。21Mt,a,0、30Mt,a 5,新建矿井不应出现介于两种设计生产能力的中间类型、2.2 4,扩建矿井 扩建后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在原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3、00Mt、a以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2级及以上级差。3。00Mt a及以上的大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1级及以上级差、特大型矿井应根据煤层生产能力 装备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且升级应为1.00Mt。a的整数倍 2.2.5,新建 改建,扩建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2,2.6,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按年工作日330d计算,每天提煤时间应为18h 每天工作制度地面应按 三八 制。井下应按。四六.制 2.2,7,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低于下列规定的1,2倍、其他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7,1的规定,表2。2、7,1。新建矿井设计服务年限、2、扩建矿井 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7,2的规定,表2。2.7,2.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3。改建矿井的服务年限。不应低于同类型新建矿井服务年限的50 2.2、8,计算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设计服务年限时,应根据井田地质条件及勘查程度,采用适当的资源.储量备用系数。资源,储量备用系数宜采用1 3,1。5,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较稳定时.宜取小值 地质构造复杂。主采煤层不稳定时。宜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