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 2,1.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查明资源.储量,地质构造 外部建设条件 矿区总体规划,目标市场需求,开采技术条件 技术装备.煤层及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 经济效益等因素 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2,2 2,论证和确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一个开采水平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并应进行第一开采水平或不小于20a配产、2,矿井配产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合理开采顺序。不应采厚丢薄。3。全矿井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煤 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不应超过2个工作面。不包括开采保护层的工作面个数 其他矿井宜以1个、2个工作面保证矿井生产能力。大型或特大型矿井,当井田储量丰富 下部厚煤层被上覆薄及中厚煤层所压、长期难以达产时。最多不应超过3个工作面,2 2,3。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种类型。其类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型矿井应为10 00Mt.a及以上,2 大型矿井应为1、20Mt.a,1,50Mt、a,1。80Mt,a,2。40Mt,a,3、00Mt、a,4.00Mt,a。5。00Mt。a,6、00Mt a.7.00Mt,a 8,00Mt.a。9、00Mt,a.3。中型矿井应为0。45Mt。a、0 60Mt,a,0 90Mt,a 4 小型矿井应为0,09Mt,a.0.15Mt,a。0,21Mt、a。0 30Mt.a 5.新建矿井不应出现介于两种设计生产能力的中间类型 2 2、4,扩建矿井,扩建后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在原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3.00Mt.a以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2级及以上级差,3 00Mt、a及以上的大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1级及以上级差 特大型矿井应根据煤层生产能力。装备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且升级应为1、00Mt,a的整数倍.2。2.5,新建 改建,扩建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2 2,6、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按年工作日330d计算、每天提煤时间应为18h。每天工作制度地面应按、三八 制 井下应按,四六 制、2 2。7,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低于下列规定的1,2倍.其他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建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7。1的规定.表2,2.7.1。新建矿井设计服务年限,2。扩建矿井、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 7。2的规定 表2 2.7.2,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3,改建矿井的服务年限。不应低于同类型新建矿井服务年限的50、2。2、8 计算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设计服务年限时.应根据井田地质条件及勘查程度,采用适当的资源,储量备用系数、资源。储量备用系数宜采用1.3,1。5、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较稳定时.宜取小值,地质构造复杂、主采煤层不稳定时。宜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