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2,2.1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查明资源,储量.地质构造,外部建设条件.矿区总体规划,目标市场需求,开采技术条件 技术装备.煤层及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经济效益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2.2,2,论证和确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以一个开采水平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并应进行第一开采水平或不小于20a配产。2。矿井配产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合理开采顺序。不应采厚丢薄 3,全矿井同时生产的采煤工作面个数、煤 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不应超过2个工作面,不包括开采保护层的工作面个数、其他矿井宜以1个,2个工作面保证矿井生产能力 大型或特大型矿井,当井田储量丰富、下部厚煤层被上覆薄及中厚煤层所压.长期难以达产时.最多不应超过3个工作面,2,2.3、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种类型,其类型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大型矿井应为10。00Mt a及以上。2、大型矿井应为1,20Mt,a,1 50Mt,a,1。80Mt a,2,40Mt,a 3,00Mt a.4。00Mt a 5、00Mt a、6、00Mt,a,7、00Mt。a,8、00Mt。a。9、00Mt。a 3、中型矿井应为0。45Mt a,0.60Mt,a.0,90Mt,a。4,小型矿井应为0,09Mt.a.0.15Mt a。0、21Mt,a,0。30Mt,a、5.新建矿井不应出现介于两种设计生产能力的中间类型,2,2。4、扩建矿井.扩建后的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在原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的基础上 3、00Mt。a以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2级及以上级差.3.00Mt、a及以上的大型矿井应按第2。2,3条规定升1级及以上级差。特大型矿井应根据煤层生产能力.装备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且升级应为1,00Mt,a的整数倍 2。2.5、新建 改建,扩建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应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2,2。6.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应按年工作日330d计算.每天提煤时间应为18h,每天工作制度地面应按,三八,制,井下应按。四六 制、2,2。7,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低于下列规定的1。2倍,其他煤类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新建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7,1的规定,表2、2、7,1。新建矿井设计服务年限,2,扩建矿井 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不应小于表2.2 7、2的规定.表2,2,7,2.扩建后的矿井设计服务年限。3。改建矿井的服务年限,不应低于同类型新建矿井服务年限的50,2 2。8,计算矿井及其第一开采水平设计服务年限时、应根据井田地质条件及勘查程度。采用适当的资源。储量备用系数,资源、储量备用系数宜采用1、3 1、5.地质构造简单、主采煤层较稳定时,宜取小值。地质构造复杂,主采煤层不稳定时、宜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