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10、2,1,工业场地总平面设计应有近期实测的地形图和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及气象资料,地形图的比例尺应根据地形条件.企业规模、工程性质确定。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采用1 1000或1.2000,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应采用1,500或1,1000.10 2.2 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及井下开拓部署,地面生产系统,外部运输等主要生产环节,结合工业场地竖向布置、经综合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建、构 筑物功能和特点分区布置 并应合理组织人流。物流路线.宜分别设置出入口 2 建,构,筑物,道路及各种工程管线设施的布置应力求紧凑合理 相互协调。整齐美观,3,主要建 构。筑物应布置在工程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 4 分期建设的工程,应便于近远期衔接 并应预留远期场地。宜在近期建设场地边缘或以外,5、改建。扩建矿井,应对已有场地和设施充分利用,合理改造.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施工对生产的影响.6,建 构、筑物布置应充分兼顾风向 朝向等影响因素.7,应搞好绿化美化设计、10、2 3。设在同一个工业场地内的矿井和选煤厂的建.构,筑物应统筹规划,协调布置。其辅助生产建,构,筑物。行政生活福利建筑物及公用设施应联合设置,10。2.4、矿井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10,2、4的规定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绿地率不得超过20,不应在工业场地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矿井职工培训用房宜与矿办公楼联合设置。布置在矿井工业场地内的风井场地,防火灌浆站,救护队 消防站,瓦斯抽采站、单身宿舍等其他设施,用地面积应单独列出。表10,2、4、矿井工业场地建设用地指标,注,表内用地面积按工业场地围墙轴线进行计算,10、2 5 场前区主要布置矿井行政、生产管理和公共设施。宜位于场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宜环境洁净且靠近主要人流出入口。场前区内各建筑物、道路.广场。绿化设施等应统一布置,相互协调 矿井办公楼应布置在与矿井内外联系方便的位置 靠近城镇的矿井场前区布置应与城镇。街景 规划相协调、10。2,6,矿灯房,自救器房.浴室、任务交待室等建筑物应按上下井人流路线布置,宜布置在场前区且靠近升降人员的井口。并应组成联合多层建筑,分散布置时,井口房、下井等候室 矿灯房 浴室之间应设置人行地道或走廊、10.2,7,回风斜井井口不应正对重要的建筑物和设施。10,2 8。通风机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通风机房周围20m以内不得布置有烟火作业的建筑和设施、2,瓦斯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应小于30m 3,高瓦斯矿井通风机房与进风井,压缩空气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4 通风机房与提升机房。变电所。矿办公楼的距离不宜小于30m、10.2.9、瓦斯抽采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矿井地面瓦斯抽采站应设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的地带 并应有扩建的可能性、同时应便于管路安装和敷设、2、地面泵房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应用栅栏或围墙保护、3,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 严禁堆积易燃物和出现明火 4、瓦斯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5 矿井设计应统一布置或规划预留瓦斯综合利用设施的场地,10、2,10、压缩空气站应按全年风向频率布置在空气清洁.受粉尘,废气及可燃性气体污染最小的地点 储气罐应布置在室外,并宜位于机器间的北面、吸气口与翻车机房.装车仓.受煤坑.储煤场等粉尘源的距离不宜小于30m.在不利风向位置时,不宜小于50m,10 2、11 制氮站布置应靠近其管道下井井口、其吸风口应位于空气洁净处。10,2.12、制冷机房距进风井口不宜小于50m。且宜在夏季主导风向下风侧 10,2.13 工业场地内不宜设置露天储煤场,必须设置露天储煤场时,储煤场与其他区域间应设绿化带或挡风抑尘墙,在储煤场堆煤边界线外侧3m,5m处应设雨水明沟,并应设沉淀池,储煤场及装车站,汽车装车场地 翻车机房等散发粉尘的设施宜布置在场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进风井口,提升机房 矿井修理车间,矿井办公楼等建筑物的距离 不宜小于30m、在不利风向位置时 不宜小于50m,10。2。14 锅炉房宜布置在场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靠近热负荷中心 并宜便于供煤、排灰和回水,与进风井口,压缩空气站 变电所 矿办公楼等建筑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m、条件适宜时 锅炉房可由生产系统以带式输送机直接供煤 当场地靠近坑口电厂时、场内宜设换热站由电厂供热、10,2.15,变电所的位置应便于进出高压输电线路和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并应按全年风向频率布置在受粉尘污染较小的地点,室外变配电装置与翻车机房.装车仓,受煤坑,储煤场等粉尘源的距离,不宜小于30m、在不利风向位置时。不宜小于50m,35kV及以上变电所应设围墙.10,2,16,日用消防水池应设在便于供水管道接入,环境洁净的地段.高位水池应设在工程地质良好.不因渗漏溢流引起坍塌的地段,10.2。17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宜设在场地内最低处,并宜位于工业场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10 2.18。矿井机修。器材供应设施应布置在与副井运输联系方便的地方.宜将矿井修理车间.综采设备库和器材库,棚、坑木加工房。支护材料场等分别集中布置形成机修区,器材供应区、并应布置必要的装卸 临时堆存,检验或维修操作场地.大型及特大型矿井应设置设备器材临时堆放检修场地.并应配备龙门吊、综采设备需要在井口地面组装测试时 该场地的长度宜满足综采设备组装测试所要求的长度、10 2.19,无轨胶轮车库及保养间应布置在与副井井口运输联系方便的地方、车库出入口前应布置临时停车场地,宽度不应小于8m.应设胶轮车加油设施.宜采用埋地油罐和加油机,加油站站址选择及总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加油站与矿井变电所的距离不应小于50m,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10 2。20,汽油库应位于工业场地的边缘和运输方便的地点,至进风井口和通风机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存量10t及以下不应小于30m,2。储存量11t。45t不应小于50m.3,储存量45t以上不应小于80m、10.2.21,矿井应配备必要的客货运输车辆,汽车配备数量应根据外部运输条件,矿井规模和矿区车辆使用特点等确定,小汽车库宜位于或靠近场前区、条件适宜时.宜利用场前区建筑地下室供作小汽车库 货运汽车库应布置在汽车出入方便,靠近物流出入口的位置,并应避免车流与主要人流交叉。车库外应有回车及停车场地,在寒冷地区.汽车库的大门应避免朝向冬季盛行风向、10。2。22、地面消防材料库应设在副井井口附近。并应有窄轨铁路或道路连接至井口 但不应设在井口房内。10,2 23 支护材料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支护材料场应位于工业场地的一端,且应便于来料运输和下井方便的位置、并宜布置在全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2.坑木堆场边缘与进风井口的距离不得小于80m,3 坑木。坑木代用材料、砂 石等支护材料场的占地面积,可按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采煤工艺。煤炭赋存特点。材料供应和储存天数。分析确定.4.支护材料场应配备装卸堆存的机械设备、5.支护材料场应有消防通路,当受地形条件限制。设置消防通路确有困难时 应加强消防设施.6,易于泥泞的场地应加固或铺砌。10,2,24,矿井宜规划通勤车辆停车场和职工自驾车停车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停车场宜设在工业场地以外靠近人流出入口的位置.停车场的出入口不宜设在交通繁忙的外部公路上,不应设在人行横道 公共交通停靠站以及桥隧引道处,2 停车场内应设置交通标志 标线和停车位。通勤车辆停车场还应设置职工候车和司机休息设施。3 通勤车停车场面积指标宜为100m2。辆车 自驾车停车场面积指标宜为30m2,辆车、4、停车场用地不应列入矿井建设用地。10,2.25 与工业场地统一布置的单身宿舍区应根据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绿化和视觉卫生等要求、以满足日照间距为基础、合理确定朝向和间距、并宜设职工业余活动场所或设施,10,2.26,绿化布置应结合场地分区.建、构。筑物功能,环境保护,道路及管线布置统一规划.应采用集中与分散。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场地内原有树木和绿地。工业场地宜立体绿化.并宜提高绿化覆盖率.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地率不应超过20,且不宜小于15 2.场前区和主要出入口的绿化布置应具有较好的观赏和美化效果 道路两侧应布置行道树 并应满足道路视距的要求、主干道两侧可由树木,花卉组成多层次的行道绿化带。地面及地下管线附近的绿化布置应满足安全生产及检修的要求、加油站内可种植草坪。设置花坛,但不得种植油性植物、3。绿化植物的选择应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并应按乔木与灌木。速生树与慢生树,常绿树与落叶树等树种兼顾的要求搭配种植。同时应根据所处位置.分别选择具有抗污 吸滞粉尘或隔声能力的树种.有条件时。工业场地内可设置。生态水池。其用地应计入绿化用地,4.绿化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0、2、26的规定,表10、2、26 树木与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最小间距、注、1,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建。构,筑物自最外边轴线算起.城市型道路自路面边缘算起,公路型道路自路肩边缘算起,管线自管壁或防护设施外缘算起,电缆按最外一根算起 2 树木至建筑物外墙,有窗时,的距离。当树冠直径小于5m时采用3m,大于5m时采用5m 3、树木至铁路。道路弯道内侧的间距应满足视距要求,4,建、构。筑物至灌木中心系指灌木丛最外边的一株灌木中心,10。2 27.工业场地宜设置高度2.2m的实体围墙,有特殊要求时.也可设置花格围墙或装饰性围墙、工业场地围墙至建、构 筑物。铁路,道路和排水明沟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10.2,27的规定,表10.2,27、围墙至建、构,筑物,铁路、道路和排水明沟的最小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