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计算机网络13。3 1,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子系统网络传输方式应根据各子系统的安全要求.功能要求,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定、13、3 2。矿井各监控及自动化子系统宜采用转换接口接入基于TCP,IP协议标准的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13、3,3 中型及以上矿井宜构建矿井以太网计算机网络 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构建基于TCP.IP协议标准和工业以太网技术的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架构,2,宜构建基于TCP IP协议标准和以太网技术的矿井信息管理局域网络架构,13。3 4,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干线宜采用光纤环形拓扑结构.地面与井下宜分别构成环网,地面与井下环网的连接宜采用两条不同路径敷设的光缆.13,3 5,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核心层应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并应互为热备。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宜低于1000Mb s,网络故障重构自愈时间不应大于300ms,13.3 6,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应采用工业级设备。并应支持多种网络拓扑结构和冗余方式。13,3,7,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应与矿井信息管理网络联网。并应采用物理隔离设施.同时应制订适宜的网络安全策略。13。3、8.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宜采用光纤星形拓扑结构.核心层宜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或1台双引擎核心交换机,并应互为热备 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宜低于1000Mb.s、13,3、9。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应根据矿区总体规划.实现与上级,矿区或集团公司.计算机中心网络联网。并应采用安全设施 同时应制订适宜的网络安全策略。13,3.10,矿井地面建筑计算机网络应建立综合布线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