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计算机网络13、3.1、矿井监控及自动化子系统网络传输方式应根据各子系统的安全要求 功能要求。技术条件等因素确定.13。3。2 矿井各监控及自动化子系统宜采用转换接口接入基于TCP IP协议标准的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13、3、3,中型及以上矿井宜构建矿井以太网计算机网络、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构建基于TCP、IP协议标准和工业以太网技术的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架构,2,宜构建基于TCP,IP协议标准和以太网技术的矿井信息管理局域网络架构,13,3.4,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干线宜采用光纤环形拓扑结构、地面与井下宜分别构成环网.地面与井下环网的连接宜采用两条不同路径敷设的光缆、13.3、5。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核心层应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并应互为热备、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宜低于1000Mb s,网络故障重构自愈时间不应大于300ms,13 3.6,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应采用工业级设备,并应支持多种网络拓扑结构和冗余方式、13、3,7.综合监控及自动化网络应与矿井信息管理网络联网.并应采用物理隔离设施 同时应制订适宜的网络安全策略,13、3,8,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宜采用光纤星形拓扑结构、核心层宜配置2台核心交换机或1台双引擎核心交换机、并应互为热备.主干网络传输速率不宜低于1000Mb,s。13、3.9。矿井信息管理网络应根据矿区总体规划,实现与上级,矿区或集团公司 计算机中心网络联网.并应采用安全设施.同时应制订适宜的网络安全策略,13.3.10 矿井地面建筑计算机网络应建立综合布线系统、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