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给水排水15、2,1.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管道应根据不同的水质要求、采用分质供水系统,当水压要求不同时,可采用分压供水系统 15、2。2、矿井各项用水量.小时变化系数及用水时间宜按现行国家标准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的规定选取 15 2 3。矿井地面与井下消防用水量应分别计算、地面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消防制度.消防给水系统 室内外消火栓设置范围与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等的有关规定。15、2,4,矿井地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等的有关规定。15。2,5 冷却用水应循环或再利用.15 2、6,筛分,转载,装卸等产生粉尘的生产环节.当粉尘外在水分小于7。时。应设置喷雾降尘装置 并应设置冲洗用给水栓以及相应的排水设施 15。2.7,翻车机房。受煤坑 半地下煤仓和其他建、构,筑物地下部分有可能积水时 应设排水设施 15 2 8 矿井井下排水应进行分质处理.应包括集中处理和必要的局部处理。处理后的水应按质回用。矿井生活污水应单独处理,处理后的水应作中水回用,雨水应综合利用。15.2、9、排出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井下排水、必须根据受纳水体对水质的要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污泥应进行防止二次污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