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井口位置与开采水平划分3 2 1。提升井口位置应根据下列规定。经综合比较后确定,1 应有利于第一水平开采。并应兼顾其他水平 同时应有利于井底车场和主要运输大巷布置,2.应有利于首采区布置在井筒附近开采条件好、资源。储量丰富。勘查程度高的块段.且应不迁村或少迁村.3,条件适宜时。井筒落底位置宜位于井田储量中央,4.井筒位置宜避开厚表土层、厚含水层.断层破碎带,陷落柱,溶洞,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或软弱岩层、不应穿过采空区.5.工业场地应具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法定保护的文物古迹。军事管理区 风景生态区.内涝低洼区、采空区和对工程抗震不利地段,且不应受岩崩,滑坡 泥石流和洪水等灾害威胁,6,工业场地应不占基本农田、少占或不占耕地和林地、少压煤、对于工业场地选择确实难以避免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执行国家土地保护。利用 复垦的政策和程序,7 宜靠近水源 电源,煤的运输方向宜顺畅,运输通道宜较短,道路布置应合理、3,2、2、主、副提升井井位宜选择在同一工业场地内。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分别设在两个场地中,3 2,3、风井井口位置选择应在满足通风安全要求的前提下 利于缩短建井工期,并应少压煤或不压煤 3,2,4 井口位置选择应以不影响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设计速度200km。h的客货共线铁路路基,桥梁.隧道基础的沉降变形和运行环境及安全为原则.井口距铁路路基、桥梁,隧道基础外侧的距离。经分析论证后确定,3、2,5,矿井开采水平划分或阶段垂高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条件 开采技术条件.开采技术与装备水平,资源.储量和生产能力等因素.经综合比较确定、3 2 6。条件适宜的缓倾斜煤层、瓦斯含量低,水文地质.地压等开采技术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时、可采用上 下山开采相结合的方式、3 2,7,近水平多煤层开采,当层间距不大时 宜采用单一水平开采.当层间距大时 可分煤组、层.多水平开采,3。2,8.由于煤层露头不一或煤层倾角变化大,造成部分区域上.下,山斜长过长时,可在该区域设辅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