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电力负荷12 4,1.矿井电力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12,4,1的规定。表12、4 1、矿井电力负荷的分级。注,1、表中设备均包括主机运转时必需的辅助设备 2.表中不含矿井建设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负荷、其等级划分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规定执行,12、4.2.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线路供电,12,4 3、主要通风机 主井提升机.副井提升机。主井带式输送机,地面瓦斯抽采泵.地面空气压缩机 抗灾排水泵等设备或设备房 站,驱动机房,井塔 的配电装置,应由直接从变电所馈出的两回线路供电。提升设备、提升机,带式输送机.房的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另一邻近提升设备房的配电装置。12,4.4,井下主变电所。主要排水泵房.采区变电所,采区排水泵房变电所 设在井下的抗灾排水泵的电控室和其他有一级负荷的井下变电所,应由双重电源供电。井下局部通风机的供电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煤矿井下供配电设计规范、GB。50417的有关规定执行、12.4 5,矿井应急电源配置宜符合下列规定.1、矿井的部分重要安全设施可根据需要增设应急电源,2,矿井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GB。Z.29328的有关规定执行、12。4。6。下列电源可作为矿井重要安全设施的应急电源,1,发电机组.2,自备电厂,3.供电网络中独立于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4 静态储能装置.12 4。7.在确定矿井需由应急电源供电的重要安全设施电力负荷容量时,宜采取将其应急电力需求限制到较低的水平的措施。12。4.8。矿井各级变电所计算负荷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计算.各级变电所母线最大负荷同时系数宜为0、8。0、95,各用电设备组或单台用电设备的年电耗量、宜按其相应的最大负荷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或按单位产品耗电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