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贮煤设施7,3。1,贮煤容量不再以铁路隶属属性、机组容量为主要设计条件,同时 将铁水联运与铁路来煤方式区别对待,当贮煤容量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与以运距为设计条件存在矛盾时 从安全性考虑 应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作为优先级,贮煤容量标准中、除以褐煤为设计条件采用的是上限标准外 其他均为下限标准,对于供热机组,要保证居民的采暖供热.采暖热负荷、和工业热用户的生产。工业热负荷。因此、本条作了特殊规定、目前,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长期供需煤合同等体现了火力发电厂新型的燃煤供需关系,降低了火力发电厂燃煤的采购,煤价变化,甚至运输等的风险.虽然本规范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在具体条文中予以体现。但在工程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贮煤容量可采用本规范的下限.7 3。2。贮煤设施的形式和分类。封闭式贮煤设施、将燃料全部放在一个或几个建、构,筑物内 煤堆周围和上部均有结构封闭,结构上留有必要的开口和维护设施,此类贮煤设施包括封闭式圆形煤场。球形薄壳混凝土储仓。圆筒仓,方仓和具有封闭煤棚的斗轮机煤场等。半封闭式贮煤设施,煤堆上部具有结构封闭、煤堆侧面部分或全部未封闭的煤场、如具有桁架干煤棚的桥抓煤场和斗轮机煤场,露天煤场。是指煤堆的上部和侧面没有结构封闭,或侧面只是部分具有挡煤墙 7 3、3,对于多雨地区 是否需要设置干煤贮存设施,设置条件如何确定 在业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 工程实践中,对于同一地区甚至同一火力发电厂.如国电北仑电厂.采用同样的煤源和来煤方式也存在着设与不设的状况、因此,本条未作深入的规定、当设置干煤棚时.其有效容量是指考虑了飘雨因素后的干煤棚内的有效贮量,工程中一般采用将干煤棚长度放大10m。20m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