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贮煤设施7,3,1.贮煤容量不再以铁路隶属属性 机组容量为主要设计条件,同时 将铁水联运与铁路来煤方式区别对待,当贮煤容量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与以运距为设计条件存在矛盾时.从安全性考虑 应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作为优先级.贮煤容量标准中,除以褐煤为设计条件采用的是上限标准外.其他均为下限标准、对于供热机组.要保证居民的采暖供热.采暖热负荷。和工业热用户的生产。工业热负荷。因此、本条作了特殊规定 目前,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长期供需煤合同等体现了火力发电厂新型的燃煤供需关系.降低了火力发电厂燃煤的采购,煤价变化.甚至运输等的风险、虽然本规范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在具体条文中予以体现 但在工程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贮煤容量可采用本规范的下限.7.3,2、贮煤设施的形式和分类,封闭式贮煤设施,将燃料全部放在一个或几个建,构,筑物内.煤堆周围和上部均有结构封闭。结构上留有必要的开口和维护设施.此类贮煤设施包括封闭式圆形煤场,球形薄壳混凝土储仓、圆筒仓,方仓和具有封闭煤棚的斗轮机煤场等.半封闭式贮煤设施、煤堆上部具有结构封闭.煤堆侧面部分或全部未封闭的煤场、如具有桁架干煤棚的桥抓煤场和斗轮机煤场.露天煤场 是指煤堆的上部和侧面没有结构封闭.或侧面只是部分具有挡煤墙,7,3。3.对于多雨地区 是否需要设置干煤贮存设施。设置条件如何确定 在业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工程实践中,对于同一地区甚至同一火力发电厂 如国电北仑电厂.采用同样的煤源和来煤方式也存在着设与不设的状况,因此,本条未作深入的规定、当设置干煤棚时.其有效容量是指考虑了飘雨因素后的干煤棚内的有效贮量,工程中一般采用将干煤棚长度放大10m.20m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