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贮煤设施7,3,1.贮煤容量不再以铁路隶属属性,机组容量为主要设计条件,同时。将铁水联运与铁路来煤方式区别对待 当贮煤容量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与以运距为设计条件存在矛盾时.从安全性考虑,应以褐煤为设计条件作为优先级 贮煤容量标准中,除以褐煤为设计条件采用的是上限标准外.其他均为下限标准、对于供热机组,要保证居民的采暖供热,采暖热负荷,和工业热用户的生产 工业热负荷。因此 本条作了特殊规定 目前 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长期供需煤合同等体现了火力发电厂新型的燃煤供需关系.降低了火力发电厂燃煤的采购.煤价变化。甚至运输等的风险.虽然本规范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并未在具体条文中予以体现,但在工程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贮煤容量可采用本规范的下限、7、3,2 贮煤设施的形式和分类、封闭式贮煤设施、将燃料全部放在一个或几个建,构。筑物内,煤堆周围和上部均有结构封闭、结构上留有必要的开口和维护设施。此类贮煤设施包括封闭式圆形煤场,球形薄壳混凝土储仓.圆筒仓、方仓和具有封闭煤棚的斗轮机煤场等.半封闭式贮煤设施、煤堆上部具有结构封闭,煤堆侧面部分或全部未封闭的煤场,如具有桁架干煤棚的桥抓煤场和斗轮机煤场,露天煤场。是指煤堆的上部和侧面没有结构封闭.或侧面只是部分具有挡煤墙。7。3。3 对于多雨地区.是否需要设置干煤贮存设施、设置条件如何确定 在业界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始终未能达成共识。工程实践中.对于同一地区甚至同一火力发电厂.如国电北仑电厂。采用同样的煤源和来煤方式也存在着设与不设的状况。因此,本条未作深入的规定.当设置干煤棚时,其有效容量是指考虑了飘雨因素后的干煤棚内的有效贮量、工程中一般采用将干煤棚长度放大10m。20m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