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 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 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地下水、矿井排水 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 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 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 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 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 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 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 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4 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过滤.凝聚澄清 超,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 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