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水处理系统13 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 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地下水,矿井排水。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 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原水水质 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 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 2 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 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 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过滤 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 滤的预处理方式,4 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 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 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 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 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 过滤、凝聚澄清、超 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澄清器,池 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 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