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 1.1,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地下水、矿井排水 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 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 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 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 滤的预处理方式 4 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过滤或沉淀 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 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 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过滤.凝聚澄清。超、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 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 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 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