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地下水 矿井排水、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 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 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 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4,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 应采用接触混凝、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 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过滤.凝聚澄清.超 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 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