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 1 1 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 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 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2,地下水 矿井排水。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 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 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 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 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4,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 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 应采用接触混凝 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微 滤等工艺去除 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 可采用石灰 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 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 过滤,凝聚澄清、超,微,滤等处理工艺 13 1。3 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 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