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 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 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 2,地下水 矿井排水、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 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 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胶体等杂质的含量 分别采用沉淀。混凝 澄清,过滤,接触混凝 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 4 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过滤或沉淀 混凝、澄清 过滤及超。微。滤等工艺去除,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 除锰措施.7 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 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过滤。凝聚澄清,超,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澄清器。池,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 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 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