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水处理系统13.1.水质及水的预处理13,1、1。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全部可利用水源近年的水质全分析资料。水质全分析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表水,再生水,包括老厂循环水排污水,等应为1年逐月资料 2 地下水,矿井排水 海水等应为1年各季资料,3、对于海水还应取得取水口1年逐月海水水温资料、13。1,2、原水预处理系统应在全厂水务管理设计的基础上。根据原水水质。后续处理工艺对水质的要求 处理水量和试验资料。以及类似厂的运行经验。并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原水泥沙含量确定是否设置预沉淀设施.2,当原水有机物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可采用氯化。混凝.澄清、过滤处理、氯化,混凝 澄清,过滤处理仍不能满足要求时 可同时采用活性炭.吸附树脂或其他方法去除有机物.3 对于地表水、海水,应根据原水中不同的悬浮物 胶体等杂质的含量,分别采用沉淀,混凝。澄清 过滤,接触混凝,过滤或超,微,滤的预处理方式 4.当原水含有非活性硅.不能满足锅炉蒸汽品质要求时,应采用接触混凝 过滤或沉淀,混凝.澄清,过滤及超 微、滤等工艺去除.5,当原水碳酸盐硬度较高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石灰,弱酸离子交换等处理工艺,6。当采用铁锰含量超过预脱盐及除盐等系统进水要求时,还应采取除铁,除锰措施,7、对于再生水及矿井排水等水源、应根据水质特点、用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处理规模及场地条件等因素、选择采用生化降解,杀菌 过滤 凝聚澄清、超,微。滤等处理工艺,13、1、3.主要设备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澄清器,池 不宜少于2台,当短期悬浮物高,只用于季节性处理时.也可只设1台.但应设置旁路及接触混凝设施。2。过滤设施不应少于2台。套,3。预处理系统的各种水箱.池 其总有效容积应按系统自用水量.前后系统出力配置及系统运行要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