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照明系统16,8 1、火力发电厂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的有关规定,16 8.2、火力发电厂照明系统设计应符合安全 环保。维护检修方便,经济,美观的原则.并应积极地采用先进技术和节能设备,火力发电厂的照明应提倡绿色照明和节能环保,并应符合国家的节能政策,16、8 3。火力发电厂的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警卫照明和障碍照明。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 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16 8.4、火力发电厂的照明应有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分开的供电网络,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正常照明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低压厂用电的中性点为直接接地系统,且机组容量为125MW级时.主厂房的正常照明宜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低压厂用变压器供电,2,当低压厂用电的中性点为非直接接地系统或机组容量为200MW级及以上时,主厂房的正常照明应由高压或低压厂用电系统引接的集中照明变压器,二次侧应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从低压厂用电系统引接的照明变压器也可采用分散设置的方式、2、应急照明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 125MW级机组的火力发电厂 应急照明应由蓄电池组供电。2、200MW级及以上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其单元控制室,集中控制室和柴油发电机房的应急照明 除直流长明灯外、还应包括由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供电的照明和交直流切换供电的照明 3。无人值守的高压配电装置继电器室的应急照明。对200MW级及以上机组 应由交流事故保安电源供电。对125MW级机组可采用直流照明或应急灯、4,主厂房,集控楼各层的疏散通道。主要出入口。楼梯间以及远离主厂房的重要工作场所的应急照明可采用应急灯、16,8.5.选择光源时。应在满足显色性,启动时间等要求条件下 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的效率,寿命和价格。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6、8。6、照明灯具应按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进行选择.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发光效率高.寿命长和维修方便的照明灯具 室内,外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修,对于室内,外配电装置的照明灯具还应满足在设备带电的情况下能安全地进行维修的要求 16、8 7.对烟囱、冷却塔和其他高耸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装设障碍照明的要求,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囱设计规范、GB.50051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和当地航空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16,8。8,对取,排水口及码头障碍照明的要求应和航运管理部门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