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水源和水务管理17、2。1 北方缺水地区新建,扩建电厂生产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应严格控制使用地表水 应积极利用城市再生水和其他废水。坑口电厂应首先使用矿区排水.当有不同的水源可供选用时 应根据水量,水质和水价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17 2 2、火力发电厂供水水源的设计保证率应为97.17 2.3 当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时,在枯水情况下、应保证火力发电厂满负荷运行所需的水量。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从天然河道取水时 应按频率为97.的瞬时流量扣除河道水域生态用水量和取水口上游必保的工农业规划用水量计算,2,当河道受水库调节时 应按水库保证率为97 的下泄流量加上区间来水量扣除生态用水量和取水口上游必保的工农业规划用水量计算、3 从水库取水时,应按保证率为97、的枯水年计算 17,2,4,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电厂补给水源时。应根据该地区目前及必保的规划工农业用水量 按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后确定取水量。取水量不应大于允许开采量.17 2 5、当采用再生水作为电厂补给水源时,应有备用水源 17.2、6,当采用矿区排水作为电厂补给水源时 应根据矿区开采规划和排水方式,分析确定可供电厂使用的矿区稳定的最小排水量,17 2 7,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耗水指标应为夏季纯凝工况 频率为10.的日平均气象条件,机组满负荷运行时单位装机容量的耗水量 耗水量应包括厂内各项生产,生活和未预见用水量、不应包括厂外输水管道损失水量,供热机组外网损失、原水预处理系统和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的自用水量,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耗水指标宜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采用的相关工艺方案来确定。并应符合表17 2。7的规定 表17.2,7,火力发电厂设计耗水指标表,m3 s GW。注,备类电厂申请取水指标时 应增加厂外管道损失水量和水处理系统的自用水量 但取水指标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取水定额.第一部分,火力发电。GB,T,18916、1规定的装机取水量定额指标、17,2、8.火力发电厂应装设必要的水质监测和水量计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