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点火及助燃燃料系统8、6、1,点火及助燃燃料应根据燃用煤种。点火方式。油.气 源.油,气,价及运输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用轻油作为点火和低负荷助燃的燃料。2。当重油的供应和油品质量有保证时、也可采用重油作为点火和低负荷助燃的燃料 3、工程条件合适时。也可采用可燃气体作为点火和低负荷助燃的燃料 8,6 2.锅炉点火及助燃系统的形式应根据燃用煤种.锅炉形式,制粉系统形式、点火及助燃燃料等条件确定,燃用煤种适宜时,宜采用等离子点火 微油点火和气化小油枪等节油点火系统.节油点火系统设计宜纳入锅炉的总体设计,8,6。3、全厂点火及助燃燃料系统的设计出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油,气.系统燃油。气,量不宜小于一台最大容量锅炉最大的点火油,气。量与另一台最大容量锅炉启动助燃油,气 量之和、当锅炉燃用低负荷需油,气 助燃的煤种时 燃油,气.系统的燃油 气。量不宜小于一台锅炉启动助燃。一台锅炉低负荷助燃所需的油、气.量之和 2.系统回油量应根据燃油喷嘴设计特点.燃烧安全保护要求和燃油参数确定。且不小于系统设计出力的10 3 系统设计出力为燃油.气,量与最小回油量之和、其裕量不宜小于10、4,当锅炉采用节油点火装置后,系统设计出力可在本条第1款 第3款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相应减小.并宜与锅炉厂协商减少其所配点火油枪的出力,8,6。4.油罐的个数和容量宜根据单台锅炉容量,煤种、点火方式 油种、燃油耗量以及来油方式和周期等综合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轻油宜设2个油罐 重油宜设3个油罐。2 对新建电厂,采用节油点火系统时、油罐容量宜符合下列规定,1,200MW级及以下机组为2.200m3,2、300MW级机组为2,200m3、300m3,3。600MW级机组为2。300m3.500m3。4。1000MW级机组为2,500m3、800m3、3 对新建电厂。采用常规点火方式时、油罐容量宜符合下列规定,1.125MW级机组为2、500m3或3。200m3,2、200MW级机组为2,1000m3或3、500m3 3。300MW级机组为2,1000m3、1500m3、或3.1000m3,4.600MW级机组为2,1500m3 2000m3 或3 1000m3 1500m3、5、1000MW级机组为2。2000m3或3 1500m3。4.对于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油罐容量宜符合下列规定.1,300MW级机组为2,800m3 2 200MW及以下机组为2,500m3。5,对扩建电厂,应充分利用电厂已有燃油设施 并应根据工程具体条件确定油罐扩建的台数及容量,6,当锅炉燃用低负荷需油助燃的煤种时.单个油罐的容量不宜小于全厂月平均耗油量.7 油罐区距主厂房较远或锅炉较多时,可在主厂房附近设日用油罐,日用油罐每炉可设置1台.其容量宜符合下列规定、1、200MW级及以下机组为100m3,2.300MW级机组为200m3、3 600MW级机组为300m3 4。1000MW级机组为500m3、5,当数台锅炉共设1个日用油罐时、其容量不宜小于所连锅炉油系统3h的总耗油量,8。6、5,点火和启动助燃用油可采用铁路,公路,水路运输或管道输送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由铁路来油时、卸油站台的长度宜能容纳4节、10节油槽车同时卸车。油槽车进厂到卸油完毕的时间可按6h,12h确定,2,当采用汽车运输来油,应设汽车卸油平台.场地应满足倒车要求,3,当水路来油时、卸油码头宜与灰渣码头、大件码头或煤码头合建。4,油源较近且具备条件.可采用管道输送 8,6,6,卸油方式应根据油质特性,输送方式和油罐情况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卸油泵形式.台数。流量和扬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卸油泵形式应根据油质黏度,卸油方式及消防规范要求确定.2、卸油泵台数不宜少于2台。当最大1台泵停用时,其余泵的总流量应满足在规定的卸油时间内卸完车.船的装载量,3、卸油泵的压头及其电动机的容量应按输送燃油最大黏度工况计算 压头裕量不宜小于30、8,6,7,输,供油泵的形式.台数.流量和扬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输,供油泵形式应根据油质和供油参数要求确定.宜选用离心泵或螺杆泵,2,输 供油泵的台数宜为3台。单台泵容量宜为50,或35 3,输,供油泵的流量裕量不宜小于10。压头裕量不宜小于5,压头计算中的燃油管道系统总阻力,不含油枪雾化油压及高差,裕量不宜小于30,8.6,8,每台锅炉的供油和回油管道上应装设快速切断阀和油量计量装置.8。6。9 对黏度大、凝固点高于冬季最低日平均环境温度的燃油 其卸油。贮油及供油系统应有加热.伴热和吹扫设施.蒸汽吹扫系统应有防止燃油倒灌的措施.当油温高于规定要求时,在油罐或回油管路上应采取降温措施.8、6,10.燃油泵房、燃油加热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燃油泵房宜靠近油库区。日用油罐的燃油泵房宜靠近锅炉房 2、燃油泵房内,应设置适当的通风,起吊设施和必要的检修场地及值班室,如自动控制及消防设施可满足无人值班要求时,可不设置值班室.3.燃油泵房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4、罐外置燃油加热器宜采用露天布置.如条件合适 可布置在锅炉房附近,8,6。11 燃油系统中应设污油,污水收集及有关的含油污水处理设施、8.6 12,燃油系统的防爆 防火。防静电和防雷击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