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职业卫生22,3,1 职业卫生设计应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为依据.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L 5053的有关规定 22.3 2 火力发电厂设计中应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对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22,3,3 火力发电厂的卸煤系统,贮煤系统,运煤系统、锅炉系统 除灰系统、脱硫石灰石粉制备系统等处应设置防止粉尘飞扬的设施,应根据煤 灰,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进行防排尘设计 工作场所空气中含尘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22,3 4,火力发电厂设计中。对于加氯系统.六氟化硫高压开关室及六氟化硫高压开关检修室.脱硝系统液氨贮存区、催化剂工作区、汽轮机调速系统和旁路系统.控制油采用抗燃油时、等贮存和产生有害气体或腐蚀性介质的场所,以及使用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仪器和仪表设备,应设置相应的防毒及防化学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22,3 5,锅炉房、汽机房和运煤系统等噪声的控制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对较大的噪声源应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 防治噪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等的有关规定.22 3、6.预防振动应首先从振动源上进行控制.并应采取隔振.减振等措施、预防振动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等的有关规定,22.3.7.火力发电厂防低温,防高温 防潮的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火力发电厂的地下卸煤沟,运煤隧道及地下转运站等应设置防潮设施、22,3 8,对于有放射性源的生产工艺或场所应采取防电离辐射措施,其防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4792的有关规定.22.3。9.产生工频电磁场的电气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