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公路第三百一十三条,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第三百一十四条.公路选线应当与城市总体布局相协调、引导城乡合理布局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路线线位应当与农田.水利建设,城镇建设相结合、避让不可移动文物,自然保护区、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第三百一十五条,公路等级选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根据公路功能 路网规划。交通量。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期发展等因素确定。二.一条公路可以分段选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者选用同一公路等级,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三、预测交通量介于一级公路与高速公路之间.拟建干线公路的、应当选用高速公路、拟建集散公路的,应当选用一级公路,四,干线公路应当选用二级及其以上等级公路 第三百一十六条 新建二级及其以上等级公路,不应穿越城区。建制镇镇区.以上区域内现有二级及其以上等级公路 应当根据交通情况 发展情况,采取线位调整 高架,横断面改造等措施,分离地方交通与过境交通.第三百一十七条、公路红线控制宽度一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高速公路为100米、二、一级国道干线公路为80米、三,一级市道干线公路为60米,四 二级公路为40米。五,三级公路为30米 六,四级公路为20米,第三百一十八条,公路交通工程以及沿线设施规划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建设规模与标准应当根据公路网规划 公路的功能。等级,交通量等因素确定,二,高速公路平均每隔50千米设置服务区,服务区应当设置停车场。加油站 公共卫生间,车辆修理所。餐饮以及商店等设施。每隔15至25千米设置停车区,停车区应当设置停车位,公共卫生间以及座椅。三,服务设施的用地指标。应当根据公路沿线城镇布局 道路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符合下表规定,四.收费设施分为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 收费设施的用地指标 根据收费车道数量确定,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第三百一十九条 高速公路应当每隔2000米设置一处紧急停车带和中央分隔带活动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