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六编,道路交通规划管理第二十九章,城市道路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百六十条。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应当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5,至20.规划城市人口人均占有道路用地面积为7至15平方米 第二百六十一条,城市道路网的形式和布局、应当根据城市用地总体布局、客货交通集散点的分布和交通流量 流向,结合地形,地物.河流走向.铁路布局以及原有道路系统确定,旧城道路改造.在尽量满足道路交通的情况下 应当兼顾旧城的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和原有道路网形成的历史。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街道予以保护,第二百六十二条。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新城的城市道路规划指标应当符合下表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 下列建设项目一般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一 中心商业区,中心商务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二.与快速路,交通性干道相邻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三、体育中心、展览馆 影院 剧院等瞬间交通流量大的建设项目、四,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建设项目,五、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修改,开发强度增加的建设项目、先行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论证,第二百六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立交桥涉及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预留通道,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