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公园绿地第八十八条,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第八十九条 综合公园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市级综合公园占地面积一般为20公顷以上,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应当小于5 二 区级综合公园占地面积一般为10公顷以上。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应当小于6.三。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公园陆地面积的75,四.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 公用,管理及服务建筑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第九十条,社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其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居住区公园占地面积不得小于1公顷,服务半径为0,5至1千米。可以设置花木草坪、水面、凉亭 雕塑 活动设施等。二,小区游园占地面积不得小于0、4公顷。服务半径为0.3至0,5千米,可以设置花木草坪.水面,雕塑,活动设施、三 至少有一边与道路相邻。绿化 水面占地比例不低于75.第九十一条,专类公园包括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等、专类公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公园陆地面积的75,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 公用、管理及服务建筑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 第九十二条 儿童公园占地面积为2至4公顷 应当设有儿童科普和游戏设施、布置紧凑、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大于5,第九十三条、动物园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综合性动物园占地面积应当大于20公顷 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14,专类动物园占地面积为5至20公顷,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15,二,应当设置适合游人参观,休息和普及科学知识的设施.三 设置安全 卫生隔离设施。绿带.饲料加工场和兽医站、四,园内不得设置检疫站 隔离场和饲料基地.第九十四条,植物园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综合性植物园占地面积不得小于40公顷。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应当小于4,二 综合性植物园 设置体现本园特点的科学普及展览区和相应的科学研究实验区,三,专类植物园占地面积为2至20公顷、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应当小于6.四,独立的盆景园占地面积为2至10公顷,建筑物基底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应当小于9 第九十五条,历史名园应当保留原有格局和名木古树 历史名园的建筑以及各类设施 应当与名园的整体风格相统一 不得破坏和影响原有景观,第九十六条 带状公园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宽度应当大于8米,地块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二 以大面积绿化为主。布置小型休息设施。三,绿化用地占地比例不小于75、四,园内不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第九十七条 街旁绿地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绿化占地比例不得小于75,不得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第九十八条 公园内各类管理及服务建筑物的檐口高度不大于10米.但有特殊功能要求的除外,公园绿地周边建筑物新建、扩建 改建的 应当结合公园进行城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