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燃气工程第二百零四条,调压站应当选址在用气集中的地区.但应当避开人流密集区.调压装置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下表规定、第二百零五条.燃气调压装置进口压力不大于0,4Mpa的 可以设置地下调压站。调压柜。但燃气相对密度大于0、75的,不得在地下设置.地下调压站,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应当符合下表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单独用户的专用调压装置除按照本规定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形式设置外 可以按照下列形式设置,一,商业用户调压装置进口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或者工业用户以及各类锅炉的调压装置进口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8Mpa的.可以在与用气建筑物相毗连的专用单层建筑物内设置,专用单层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与用气建筑物间用无门窗和洞口的防火墙隔离。2,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3.具有轻型结构屋顶爆炸泄压口 4 门窗向外开启,二.调压装置进口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 2Mpa的.可以在公共建筑物的顶层房间内设置.三 调压装置进口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 调压器进出口管径小于或者等于100毫米的 可以在用气建筑物的平屋顶上设置.四。调压装置进口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的。可以在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锅炉房和其他工业生产用气房间内设置、当调压装置进口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 8Mpa的,可以在单独,单层建筑的生产车间或者锅炉房内设置,第二百零七条。地下建筑物上方一般不得建设调压站 确需建设的、地下建筑物的覆土应当满足调压站的要求,第二百零八条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站址应当选择具有适宜的交通、供电、给水、排水 通信以及工程地质条件的区域.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液化天然气气化站选址应当避开地震带.地基沉陷.废弃矿井等地段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内液化天然气储罐,集中放散装置的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外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小于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一十条 燃气管道按照燃气设计压力分为下列等级,第二百一十一条、燃气管网的布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高压.次高压,中压输配管网一般应当成环状布置 二、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穿越、但架空的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除外.三,燃气管道不得在下列场所敷设、1 动力和照明电缆沟道.2.易燃,易爆材料堆场.3。腐蚀性液体堆场 4、铁路车站及货场内 四。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不得在高压供电走廊下。桥梁上敷设 第二百一十二条、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应当加装套管保护,并符合下列规定.一 穿越铁路的、套管顶至铁路轨底不小于1,2米 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脚外距离不小于3米,二。穿越高速公路,快速路的、套管端部距道路边缘不小于1米.燃气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 快速路以及城镇其他主要道路的 一般应当垂直穿越。第二百一十三条。燃气管道穿越河流的。一般应当采用河底穿越方式 并符合下列规定.一 管顶至河床的覆土厚度,应当根据水流冲刷条件以及规划河床确定,不通航河道不小于0 5米,通航河道不小于1米、二,在埋设燃气管道位置的河流两岸上 下游设立标志,第二百一十四条,燃气管道不得在地铁箱体上沿地铁方向顺行敷设,燃气管道应当尽量避免与地铁横向交叉 确需交叉的,应当避免在地铁站出入口上方敷设 第二百一十五条,超高压、A级高压燃气管道一般不得穿越城镇 城市水源地.飞机场,火车站.码头.军事设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确需穿越的。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第二百一十六条,高压 次高压燃气管道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边界一般不小于10米 与三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平行敷设的、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边界一般不小于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