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一条、近期建设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 规划期限为5年.第二十二条 本市近期建设规划分为市近期建设规划,滨海新区近期建设规划.区县近期建设规划。镇近期建设规划.特定功能区近期建设规划.第二十三条。近期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空间布局.二。确定近期空间组团发展引导措施。确定近期建设用地总量 空间分布.实施时序和引导发展等内容,三,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规模.选址和实施时序.四,确定城市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选址和实施时序,五 确定近期各类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确定近期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目标,六,确定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的保护措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地。环境等方面建设项目的规模。选址。实施时序和措施、七。确定控制和引导城市近期发展的原则和措施,八,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年度建设项目的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第二十四条 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图纸一般应当包括区位分析图 城市发展分析图、现状图,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图、近期规划图,近期空间组团发展引导图 近期建设土地投放规划图,近期居住用地规划图,近期城市重大项目规划图.近期综合交通设施规划图,近期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近期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近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图。近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图等、近期建设规划图纸的比例一般应当与总体规划的图纸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