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出入口 走道.外廊4。12.1.住户的公共出入口应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4。12 2.设置电梯的住宅、当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应设无障碍坡道 无障碍通道应能到达住户的主要公共出入口及电梯厅 4.12 3.住宅应在首层的主要公共出入口处设门厅,并有识别标志 4 12,4.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 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物体坠落伤人、4.12、5,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室外台阶不应少于2级、台阶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不应小于0。10m,宽度不应小于0,30m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当出入口设置三级及三级以上台阶且台阶宽度大于1、80m时.两侧宜设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4,12 6。住宅的公共出入口室内外高差不应小于0 10m.当高差小于0,20m时.应设置坡度不大于1,20的平坡出入口,并采取防滑措施、4.12 7,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 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小于1.10m,4,12、8.住宅底层主要公共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入口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50m 无障碍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4.12。9 套内过道净宽应符合下列规定.1。入口过道不宜小于1,20m。且不应小于1、10m,2,通往卧室。起居室,厅,的过道不应小于1。0m,3.通往厨房 卫生间。储藏室的过道不应小于0.90m 拐弯处的一侧过道不应小于1 00m,便于搬运家具,4,12.10、住宅建筑起主要交通联系的公共外廊、寒冷地区住宅应为封闭外廊,夏热冬冷地区宜为封闭外廊,并应设可开启的窗扇。窗扇开启后不应妨碍交通,敞开外廊应设防雨.防滑和排水措施.4.12.1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 局部净高不应小于2.00m,4、12。12.外廊,天井。回廊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不应小于1 10m、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杆件的垂直构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4。12,13 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栏杆或栏板高度应从所在楼地面或屋面至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面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 22m。且高度小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3.栏杆离底面0,10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