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消防标准,8.1。一般规定8 1,1、本条提出住宅建筑的防火设计原则、在设计中应结合具体工程及当地的自然条件 人文背景 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消防救援力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8、1,2,在消防设计中,既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间与平面特征和使用人员的特点,采取提高本质安全的防火措施和控制火源的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也要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和构件的耐火极限、进行必要的防火分隔、设置合理的安全疏散设施与有效的灭火,报警与防排烟等设施.以控制和扑灭火灾,实现保护人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的目的.8,1。3.本条规定了住宅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时的防火设计原则.例如住宅与商业上下或左右组合建造,不同功能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以保证火灾不会相互蔓延。不同功能之间的防火构造及消防设施应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 8。1、4.住宅建筑周边根据不同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高层住宅应设消防扑救场池,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场地及管线承载力应能满足消防设施使用的要求,近年来 国内部分城市探索在城市街道办建设,微型消防站、一个,微型消防站,服务一个小型社区,配备几个人及简单消防器材,取得了、防消宣一体化、的良好效果,为方便居住小区自救。设计时可根据总体布局,结合物业用房.小区门卫等预留一定面积的房间布置微型消防站,可根据需求设置10,50m2的场所,配备灭火器具 防护装具,破拆工具等基本消防器材 条件允许时可配备消防摩托车或小型消防车。供小区初起火灾时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