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11.消防电气8。11 1,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10.1 1.10,1.2条内容编写、原文为强制性条文,对于住宅供电负荷等级的判定见本标准第10,1、1条及条文解释,8,11,2,此处采用电缆桥架敷设的电缆、不仅指消防线路电缆 8,11、6,本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4,10条第3款制定.住宅部分、仅限定为上部楼层区域的全住宅 宜与其他使用功能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开设置。指的是各子系统的区域报警控制器或各自系统的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进线回路 8 11。7,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宜在其监控区域或附近的建筑物物内设置消防控制室,8,11,8、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可对消防设备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实时监测 发生过压 过流.短路,断路等故障时、能够快速报警.并显示故障部位和类型、从而有效保证消防设施的供电可靠性。8,11 9 出入口控制的防护门要求能从内部手动解锁源自,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8.7 9条。对于住宅建筑,只要设有门控装置 设置手动解锁是必备的。集中解锁也包含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住宅建筑的联动自动解锁 8 11 10 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含采用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的厨房 室内集中采暖用的气体燃烧锅炉间等.若户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报警系统、该可燃气体探测器宜作为火灾探测器种类中的一部分 纳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可纳入家居安防系统,含访客对讲系统.燃气房间也可设置独立式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探测器本身或附近应有声或声光报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