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总平面布局 防火间距8,4。1,为确保建筑总平面布局的消防安全.本条提出住宅建筑的选址.平面布置等应保障安全,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火灾危险性大的建筑发生火灾,爆炸时对住宅建筑的影响、8,4,2 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2,2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综合考虑灭火救援需要,防止火势向邻近建筑蔓延以及节约用地等因素。规定了住宅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8.4 4、本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2 6条制定 原文为强制性条文、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由于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均需要建筑周边有相对开阔的场地,因此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即使按照防火规范有关要求可以减小.也不能减小,8 4,5、本条主要为了解决城市用地紧张,方便低层合院住宅建筑的布局与建设问题。本条针对住宅建筑等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当数座建筑占地面积总和不大于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可以把它们视为一座建筑、允许占地面积在2500m2内的建筑成组布置时 考虑到必要的消防车通行和防止火灾蔓延等.要求组内建筑之间的间距尽量不小于4,00m、组与组 组与周围相邻建筑的间距。仍应按有关防火间距的要求确定 图26、图26 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8.4.6 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库房自然排烟口、采光窗洞口应与上部住宅建筑外墙开口离开一定距离、本条参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关于一 二级汽车库与一 二级民用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规定其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采光窗 井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与地上建筑完全分隔时 其间距可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