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4.使用标准 4,1,套 型4,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4,1.2.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3m2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单室套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m2,4,1,3。住宅套型各功能空间应布局紧凑.居住活动流线顺畅 动静分区 洁污分离、套内布局宜采用可灵活改造的结构形式 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4,1,4.住宅套型利用外廊.天井 凹槽等组织室内自然通风时 应避免对居住私密空间的视线及噪声干扰 4,1.5,住宅套型入口宜设过渡空间 4、1.6 卧室,起居室 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 通风,日照 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采取措施、且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