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充分考虑当地土地资源,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3。0 2,住宅设计应充分考虑居住者生活习俗和居住习惯,提倡建筑与周围环境协调。创造方便 舒适、具有地方特色的居住空间,3。0,3。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外 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使用,并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GB,T,50340和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要求 3。0.4.住宅设计应满足日照,采光 通风.热环境,声环境,室内空气质量等环境要求、住宅布局应功能合理 方便使用,有利于安全防卫和组织管理、3.0 5。住宅设计应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利用太阳能,地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应用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创造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住宅,3、0 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模数化及多样化,并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 积极推广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造技术和模数协调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3,0 7、住宅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3 0 8、住宅设计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满足安全疏散要求、3.0、9、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 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3,0,10。住宅设计应积极推广成品住房技术、成品住房室内装修应与建筑.结构、设备一体化设计,在建设过程中同期分步实施、3 0,11,住宅设计应从建筑全寿命期考虑、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改造的可能,3,0 12。住宅设计和建设应选用质量合格并符合要求的材料与设备,3.0,13、既有住宅进行改造、改建时.应综合考虑绿色、节能、防火,抗震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