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设计标准Standard,for residential design,DGJ32、J 26、2017,主编单位。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7年7月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1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住宅设计标准 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26,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1,5,2、3。5.4、10,5。5。1,8 6 3 8 8。6、8,9、1、8,1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 2006同时废止,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 发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4月7日前言,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 2009。99号,的要求,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会同参编单位,共同对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 J、26、2006进行了修订,在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几年江苏省在住宅设计方面的发展,参考、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及各省.市住宅设计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12章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使用标准,5、环境标准.6 节能标准。7、设施标准,8,消防标准、9,结构标准。10,设备标准.11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12,保障性住房基本标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项功能房间面积,门窗洞口大小。层高及住宅电梯等相关条款,2 新增加 修订了部分术语 3,引入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相关要求条款 4。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对住宅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条文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消防标志.标识等内容 5,第11章,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延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4章的内容,并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做了修改,6。结合国家和江苏省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完善了保障性住房基本标准及相关要求、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识的第4.11 1.5,2、3,5。4,10,5,5,1.8、6 3、8 8、6。8,9.1、8.1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中与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相重复的强制性条文并未以黑体字标识,但已在条文说明中予以说明、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及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以便今后修编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董文俊.周详、夏之彬、丁余平,钟容 韦佳。俞翔、王栋,肖贤 宋醒醒,郭枫、郑雁秋 邹万流、张冬.蔡宗良、杨承红.许锦峰。吴志敏 徐婷 主要审查人 赵冠谦,陆根法、汤杰.李青,刘苏荣.查彤彤、周屹,徐进 汪凯,包红燕 夏卓平,国君杰 方玉妹.蒋方明,王幸强,孙祥,臧胜 王宗存 石芳,徐海军。黄德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