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2 主要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8。2.1,还原厂房及辅助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还原厂房及辅助设施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还原炉室为甲类火险且有防爆要求时。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其他辅助房及卫生间等需要布置时.必须布置在还原炉室端墙贴邻一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体防爆防护墙与还原炉室分隔,当防爆防护墙兼作防火墙时、耐火极限应为4.0h,3 变压器室 调功器室 高压启动室.炉体清洗检修间,炉体冷却水系统等辅助房间 应与还原炉室布置在不同的隔间或防火分区内,并必须用防火墙,防爆防护墙。防火楼板分隔,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还原炉室墙外侧有汇流排等易燃易爆设施时.应设置具有防爆防护功能的半高隔墙.4,人员进入还原厂房宜经过净化室.人员净化室布置在厂房山墙一侧时,应用防爆防护墙与还原炉室分隔。5,还原厂房应采用封闭楼梯间。直通还原炉室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具有防爆防护功能的前室,6,还原厂房的楼梯间布置及疏散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疏散梯设为室外楼梯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7。还原炉室应按检修需要布置设备检修平台和钢梯.钢梯净宽不应小于700mm 坡度不宜大于45 8、还原厂房的管道夹层应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布置.顶棚应采取防止气体积聚的措施.设置吊顶时 吊顶应平整、密封 不留死角,多雨地区应采取挡雨措施、8。2,2,整理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整理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口布置及疏散距离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应合理布置洁净区 普通生产区及辅助房间、在洁净区内人流路线应避免往复交叉,厂房内货运电梯前应布置缓冲间,宽度应与电梯井道相同,进深不应小于3m、8。2、3 还原厂房与整理厂房连廊布置应遵循合理。方便、安全的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连廊的空气洁净度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第1款的规定。8 2.4,厂房内洁净区的人员净化室和物料净化室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更衣室、卫生间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8 2 5 辅助用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变电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的有关规定,2 全厂性的中央控制室宜独立设置,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3 中央控制室同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划分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当合建的建筑位于爆炸危险区内时 应采取防爆防护措施,建筑的安全出口不应直接面对有爆炸危险的装置,4 压缩空气站,制氮站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压缩机厂房建筑设计规定,HG T.20673的有关规定 5,制氢站 循环水站、工艺废料废液处理 污水处理站。脱盐水站 锅炉房.综合仓库,综合维修厂房、硅粉库,化学品库。泡沫站等辅助用房的防火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8 2,6。装置框架,构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氢化厂房,精馏装置、还原尾气干法回收装置等甲类火险等级的装置框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受施工等条件限制时,可采用钢结构框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钢结构应采取耐火保护和防腐蚀处理,2,露天装置的钢结构框架耐火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有关规定,3 甲类原料罐区防火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的有关规定。储存有毒性液体罐区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的要求对堤内地坪、排水沟 集水坑等采取防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