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厂址选择及厂区规划4、1.厂址选择4、1,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区域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的要求 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4。1,2,厂址选择时 应对建厂条件进行调查。应论证和评价厂址对当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并应满足防灾 安全 环保及卫生防护的要求.4。1,3,厂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及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4。1 4 厂址宜布局于能源充足、水资源有保障、基础设施配套成熟,产业链布局合理的化工园区。宜采用电厂 多晶硅、化工联营的建厂模式,4,1。5,厂址应具有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避开有用矿藏和文物遗址区 4.1。6.厂址应位于城镇。居民区,工业园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不应选在窝风及全年静风频率较高的区域.4.1、7、配套居住区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并宜依托当地城镇的居住设施.4、1、8.厂址标高宜高于防洪标准的洪水位0,5m以上.不能满足要求时。厂区应有防洪设施,并应在初期工程中一次建成 当厂址位于内涝地区,并有排涝设施时,厂址标高应高于设计内涝水位0,5m以上,4,1 9 厂址选择应利用荒地,劣地,山坡地及非耕地。并应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