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4 根据目前全国猪屠宰场加工的现状.将屠宰厂按小时屠宰量分为四级,其中I 级屠宰车间所在厂多为大中型企业,按班屠宰量计为3000头以上、按小时屠宰量计.应大于每小时120头。一班按7h计,这些企业中有的以生产熟肉制品为主。有的以生产冷却肉和分割肉产品为主。有的以销售鲜肉为主、级屠宰车间所在厂多为小型企业,按班屠宰量计为,300,500.头.一般为县以上屠宰厂 供应品种以销售鲜肉为主,级以下屠宰车间宜控制.本条采用小时屠宰量分级的原因。1.选用的设备是根据小时屠宰量计算的。2,一些屠宰厂往往只屠宰4h左右 小时屠宰量较大,若按班屠宰量计则与实际有出入.3,这种计算方法与国外相一致、4.采用小时分割量与屠宰量一致,现屠宰分割车间是按小时分割的头数计算.1。0,5,本条是考虑到出口注册厂的特殊性制定的。1。0.6.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有关规范的关系.屠宰与分割车间工程设计,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5号,和本规范外,还需同时执行相关的标准 规范、目前有关屠宰与卫生方面要求的标准和规范主要有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及.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