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给水排水8,1、给水及热水供应8,1,1、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8。1、2,屠宰与分割车间的给水应根据工艺及设备要求保证有足够的水量 水压,屠宰与分割车间每头猪的生产用水量按。0,40、0.60、m3计算。水量小时变化系数为1。5。2。0。8,1,3、屠宰与分割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 在用水位置应分别设置冷。热水管。清洗用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消毒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 消毒用热水管小口处宜配备温度指示计、8、1 4,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配备清洗墙裙与地面用的高压冲洗设备和软管,各软管接口间距不宜大于25.00m、8。1,5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热水应采用集中供给方式,消毒用82,热水可就近设置小型加热装置二次加热.热交换器进水宜采用防结垢装置,8 1.6。屠宰与分割车间内洗手池应根据,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及生产实际需要设置,洗手池水嘴应采用自动或非手动式开关 并配备有冷热水.8。1,7。急宰间及无害化处理间应设有冷、热水管及消毒用热水管.8,1。8,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设计量设备并有可靠的节水.节能措施,8 1,9,屠宰车间待宰圈地面冲洗可采用城市杂用水或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城市杂用水或中水管道应有标记。以免误饮,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