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for design。of,clean roomGB,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3 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 1.1.2 3、4,2.3.1 4,4、1,5 2、1 5、2、4、5。2.5.5、2,6 5,2,7。5。2。8.5、2,9,5,2 10.5、2 11、5 3,5,5、3,10,6、1 5,6.2,1,6,3。2 6,5。1.6、5,3。6 5,4。6。5.6,6 5、7 1。6 6、2,6,6。6。7 3、2.7、3,3。1、4 7.4,1。7,4,3、7,4,4,7,4,5,2,8.1、1,4、8。1。5,8,1。8,8 4、1 8。4、2。2、3 8.4、3,9、2。2。9、2.5,1,9 2。6.9。3。3。9,3 4.9,3。5 9。3.6。9 4。3,9。5,2。9 5、4.9,5,7条.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3 10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 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 空气净化,给水排水 工业管道,电气等,本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 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传真,010、6821784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陈霖新。张利群。王唯国。缪德骅.晁阳。赵海。俞渭雄、周春海,秦学礼。谭易和,贺继行 肖红梅 樊勖昌。张彦国。黄德明、牛光宏。冷捷敏,冯佩明.主要审查人.涂光备.薛长立、王宗存,张洪雁 施红平,李兆坚.叶鸣,孙志华,万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