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 clean。roomGB,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1.2。3。4,2,3,1,4,4.1。5,2,1、5.2、4 5,2,5.5,2、6、5.2,7.5。2、8 5,2,9,5、2、10,5,2 11,5,3,5,5,3,10,6、1.5,6.2,1,6。3,2,6 5,1 6、5.3。6,5、4,6。5、6,6、5.7、1。6,6、2、6,6,6,7,3.2,7、3.3.1、4。7.4,1.7 4 3.7,4、4,7 4.5。2、8 1,1 4 8 1,5。8。1.8,8,4,1.8、4。2,2、3、8 4,3,9.2、2 9 2.5,1 9,2,6 9.3 3.9,3。4,9 3.5,9,3,6 9.4。3.9。5、2。9,5、4,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3,102号 的要求 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 工业管道,电气等。本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政编码、100840、传真.010、68217842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 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陈霖新 张利群,王唯国。缪德骅,晁阳,赵海,俞渭雄.周春海 秦学礼、谭易和 贺继行 肖红梅 樊勖昌.张彦国 黄德明。牛光宏,冷捷敏。冯佩明,主要审查人。涂光备.薛长立 王宗存,张洪雁,施红平,李兆坚,叶鸣,孙志华、万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