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Code,for design,of clean。roomGB、5007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3 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1,1。2,3 4,2,3。1、4。4。1.5。2.1 5.2,4、5,2,5 5,2,6.5。2,7,5 2,8.5,2。9、5,2。10、5、2、11、5。3。5,5。3,10。6.1,5,6。2.1.6,3、2。6,5,1 6.5,3.6。5。4 6,5、6,6 5。7。1。6 6、2 6。6、6.7、3,2。7.3 3、1.4、7,4,1,7.4,3、7、4,4.7。4,5,2,8。1。1。4、8。1,5,8、1、8,8.4,1,8、4.2,2.3.8.4.3。9 2、2.9,2。5,1,9 2,6、9,3、3,9.3,4 9 3、5.9.3,6,9、4 3。9.5,2。9、5,4.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073、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3,102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 2001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 给水排水,工业管道 电气等。本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工业管道 修改了部分 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邮政编码.100840.传真、010.6821784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 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陈霖新 张利群。王唯国.缪德骅,晁阳,赵海,俞渭雄 周春海.秦学礼。谭易和,贺继行.肖红梅、樊勖昌。张彦国,黄德明。牛光宏,冷捷敏.冯佩明、主要审查人。涂光备.薛长立 王宗存.张洪雁.施红平。李兆坚 叶鸣 孙志华。万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