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9 0 1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屠宰车间应以自然通风为主.对于散发臭味多的加工间,如副产品肠胃加工间 换气次数不宜小于6次、h.如果达不到换气要求.就应辅助以机械通风.9,0,2,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第5 1 9条制定,9 0、3,根据国家商检局、出口畜禽肉及其制品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国检监 1995,165号。分割车间夏季空气调节室内计算温度应保持在15.以下,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冷分割工艺,室内温度控制在10,左右,9、0,4.分割及包装间温度常年一般在。10。12、之间,车间人员及货物进出门时冷耗太大.为了节约能耗.在设计时门上应设置空气幕或其他装置.9。0,5,为了保证食品和人员卫生安全.在食品加工车间有空调要求场合 空调系统新风吸入口及回风口应设过滤装置。9.0、6.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第3 1,1条制定,9,0,7.本条参考了原商业部设计院编制的 冷藏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中有关用汽量指标.条文表9,0,7中数据是指以烫毛为主的屠宰车间。若以剥皮为主时、其用汽量酌情减少。9、0 9,本条是对制冷机房的通风设计提出的具体要求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1。制冷机房日常运行时。一方面 为了防止制冷剂的浓度过大,应保证通风良好,另一方面,在夏季良好的通风可以排除制冷机房内电机和其他电气设备散发的热量,以降低制冷机房内温度 改善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 日常通风的风量、以消除夏季制冷机房内余热,取机房内温度与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之差不大于10 来计算.2、事故通风是保障安全生产和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对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可能突然散发有害气体的制冷机房、在设计中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氟制冷机房事故通风的换气次数与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中的规定相一致,3.氨制冷机房,在事故发生时如果突然散发大量的氨制冷剂.其危险性更大,国外相关资料制冷机房每平方米推荐的紧急通风量是50 8L。s。紧急通风量最低值是9 440L s、9,440L.s是基于假定某根管断裂。而使机房内氨浓度保持在4、以下的最小排风量,9 0、10.当氨蒸气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一定比例时.就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气体,这种混合气体遇到明火时会发生爆炸.一些氟利昂制冷剂蒸气接触明火时会分解成有毒气体,光气,对人有危害,因此规定制冷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本条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