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给水排水8。1、给水及热水供应8、1,1。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8。1,2,屠宰与分割车间的给水应根据工艺及设备要求保证有足够的水量、水压。屠宰与分割车间每头猪的生产用水量按,0 40。0 60。m3计算。水量小时变化系数为1.5,2,0 8.1、3 屠宰与分割车间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在用水位置应分别设置冷,热水管.清洗用热水温度不宜低于40,消毒用热水温度不应低于82,消毒用热水管小口处宜配备温度指示计.8。1,4。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配备清洗墙裙与地面用的高压冲洗设备和软管,各软管接口间距不宜大于25。00m,8、1,5 屠宰与分割车间生产用热水应采用集中供给方式。消毒用82、热水可就近设置小型加热装置二次加热.热交换器进水宜采用防结垢装置,8,1,6。屠宰与分割车间内洗手池应根据。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及生产实际需要设置,洗手池水嘴应采用自动或非手动式开关,并配备有冷热水 8、1.7 急宰间及无害化处理间应设有冷 热水管及消毒用热水管,8,1。8.屠宰与分割车间内应设计量设备并有可靠的节水。节能措施 8 1,9,屠宰车间待宰圈地面冲洗可采用城市杂用水或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城市杂用水或中水管道应有标记、以免误饮.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