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电气监测与控制17。6.1,系原规范第12 7。1条的修改.热工自动化控制方式分为机炉电集中控制,机炉集中控制。锅炉集中控制.汽机集中控制方式。根据热工控制方式的分类。结合目前技术水平的发展以及实际运行情况、当采用机炉电集中控制方式时,推荐采用分散控制系统,电气系统纳入DCS。方案。此时电力网络部分的控制应设在机炉电集中控制室 当采用机炉集中控制 汽机集中控制方式时。电气采用主控制室的控制方式、并推荐采用电气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也包括电力网络系统的控制 17.6 2.本条为新增条文 本条对计算机控制系统的网络结构作出了规定、17。6 3,本条为新增条文 本条对机炉电集中控制室内的电气控制设备及元件作出了规定,17 6.4。系原规范第12 7 3条的修改 本条对采用主控制室控制时,应在电气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控制和监视的设备及元件作出了规定.17、6。5.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对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作出了规定,17。6,6、本条为新增条文,17,6,7,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了保证事故紧急情况可采用硬手操实现安全停机、本条提出了至少要保留的后备硬操手段、17。6,8,本条为新增条文,继电保护,自动准同步 自动电压调节。故障录波和厂用电切换装置采用专门的独立装置。不纳入计算机控制系统,17,6。9 系原规范第12、7 4条。主控制室控制的设备和元件的继电保护装置和电度表宜装设在主控制室内。但低压厂用变压器的继电保护和电度表也可放在厂用配电装置内 17 6、10,本条为新增条文,电力网络部分的同期功能也可以在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中实现。17。6 11,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对隔离开关 接地开关和母线接地器与断路器之间的防误操作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