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 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1 3.1,4,3,1。5,3,1,6,3、4 1。4 1,2.4.2,1,4,2.2 4,3、1,5、1 1,6.1 3.6.1,4。8、1 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 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 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 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 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 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