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1、3.1,4。3。1,5 3.1.6 3.4 1,4.1。2。4。2。1.4 2、2,4,3。1.5 1、1。6,1 3.6、1,4,8、1,1。8,2。1,11,1,1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 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经审查 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 张宗辉,薛长立,何平 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 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 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 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