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 for 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 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1。1.3、1、4。3 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 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 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 吴佐民、文代安 张宗辉 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 马宏浩 谭茹文 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 胡传海 王海宏。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 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 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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