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 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 worksGB。50500 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 1.3、1、4、3.1,5。3.1 6、3.4 1,4,1.2。4、2.1.4 2、2、4,3。1,5。1.1。6,1,3 6.1、4.8.1,1。8.2,1 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 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 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 文代安,张宗辉 薛长立,何平 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 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 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