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 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1 1.3。1.4,3、1.5,3。1,6,3.4,1、4 1 2、4。2。1,4 2.2。4,3,1,5 1.1。6.1.3,6,1、4。8,1 1 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 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地址 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 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 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 林清锦,舒宇,郑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