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 4 3.1、5.3.1,6.3,4,1。4。1、2。4,2 1,4。2,2.4,3.1。5,1,1、6。1.3 6。1。4,8。1、1.8.2,1.11。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函、2009。88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 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 报批定稿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 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 张宗辉,薛长立,何平,唐榕辉、张金星 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 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 王海宏,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陶学明.刘智,张丽萍 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 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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