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 0,1 发电厂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策要求。3。0,2、发电厂的设计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其内容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3,0.3,发电厂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考虑热负荷的特性和大小,在经济合理的供热范围内,建设供热式发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2、根据企业热电负荷的需要。建设适当规模的企业自备热电厂.3 在电网很难到达的地区.应优先建设小水电或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厂 当不具备小水电和可再生能源条件时、且当地煤炭资源丰富、交通不便的缺电地区或无电地区。根据城镇地区电力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当规模的凝汽式发电厂,4,在有条件的地区,宜推广热,电 冷三联供热电厂 3、0,4.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宜近、远期统一考虑,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热电厂单机容量25MW级及以上抽汽机组和12MW背压机组,宜选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为12MW的抽汽机组和6MW背压机组宜选用高压,次高压或中压参数 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机组宜选用中压参数,2,凝汽式发电厂单机容量50MW级及以上.宜选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为50MW级以下、宜选用次高压或中压参数。3,在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宜采用同一种参数、3。0.5、发电厂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电力发展和企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热电厂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要求。企业自备热电厂的设计应符合企业工艺系统对供热参数的要求,3,0.6 发电厂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厂址资源条件,按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 3。0.7。扩建和改建发电厂的设计应结合原有总平面布置,原有生产系统的设备布置 原有建筑结构和运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特点统筹考虑,3。0、8、企业应统筹规划企业自备发电厂的设计、发电厂不应设置重复的系统,设备或设施,3、0,9 发电厂的工艺系统设计寿命应按照30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