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发电厂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策要求,3、0,2。发电厂的设计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其内容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3,0。3、发电厂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城市集中供热规划.热电联产规划 考虑热负荷的特性和大小 在经济合理的供热范围内。建设供热式发电厂。以下简称热电厂 2 根据企业热电负荷的需要,建设适当规模的企业自备热电厂.3、在电网很难到达的地区。应优先建设小水电或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厂、当不具备小水电和可再生能源条件时、且当地煤炭资源丰富 交通不便的缺电地区或无电地区 根据城镇地区电力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适当规模的凝汽式发电厂.4,在有条件的地区、宜推广热 电,冷三联供热电厂、3.0 4 发电厂机组压力参数的选择.宜近,远期统一考虑.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热电厂单机容量25MW级及以上抽汽机组和12MW背压机组。宜选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为12MW的抽汽机组和6MW背压机组宜选用高压.次高压或中压参数 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机组宜选用中压参数,2 凝汽式发电厂单机容量50MW级及以上,宜选用高压参数、单机容量为50MW级以下。宜选用次高压或中压参数、3。在同一发电厂内的机组宜采用同一种参数.3、0,5。发电厂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电力发展和企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热电厂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的要求.企业自备热电厂的设计应符合企业工艺系统对供热参数的要求。3、0 6 发电厂的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厂址资源条件、按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3.0,7 扩建和改建发电厂的设计应结合原有总平面布置。原有生产系统的设备布置,原有建筑结构和运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特点统筹考虑。3、0 8,企业应统筹规划企业自备发电厂的设计、发电厂不应设置重复的系统.设备或设施,3.0。9 发电厂的工艺系统设计寿命应按照30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