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8,保 护16、8、1,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有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保护系统电源中断和恢复不会误发动作指令,2.保护系统应遵循独立性的原则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锅炉,汽轮机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或者设置独立的系统 当保护采用独立的系统时。其控制器也应冗余设置,2.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输入,输出信号.I,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3、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4。触发机组跳闸的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变送器应单独设置、5,用于跳闸 重要的联锁和超驰控制的信号直接采用硬接线,而不应通过数据通信总线发送,3,在操作台上应设置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跳闸按钮应不通过逻辑直接接至停汽轮机的驱动回路。4。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5,停机、停炉保护动作原因应设置事件顺序记录。并具有事故追忆功能。6,汽轮机跳闸保护宜纳入机组或主厂房控制系统,16。8。2。锅炉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汽包水位保护.2 主蒸汽压力保护,3,炉膛压力保护,4、循环流化床锅炉床温保护 5。对于220t,h级及以上的煤粉锅炉.设置总燃料跳闸保护,6。锅炉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 16 8,3。汽轮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汽轮机超速保护,2 汽轮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 3 汽轮机轴向位移大保护,4、汽轮机轴承振动大保护、5 汽轮机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16,8.4,发电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电机断水保护,2,发电机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16.8.5 辅助系统的相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