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保,护16.8 1,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有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 保护系统电源中断和恢复不会误发动作指令,2,保护系统应遵循独立性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锅炉。汽轮机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或者设置独立的系统,当保护采用独立的系统时,其控制器也应冗余设置.2,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输入、输出信号、I O。通道、并有电隔离措施.3、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4,触发机组跳闸的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变送器应单独设置。5,用于跳闸 重要的联锁和超驰控制的信号直接采用硬接线.而不应通过数据通信总线发送.3.在操作台上应设置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跳闸按钮应不通过逻辑直接接至停汽轮机的驱动回路,4.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5.停机、停炉保护动作原因应设置事件顺序记录.并具有事故追忆功能.6,汽轮机跳闸保护宜纳入机组或主厂房控制系统,16,8。2,锅炉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汽包水位保护、2 主蒸汽压力保护。3,炉膛压力保护,4,循环流化床锅炉床温保护、5。对于220t,h级及以上的煤粉锅炉,设置总燃料跳闸保护。6、锅炉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16 8.3.汽轮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汽轮机超速保护.2,汽轮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 3,汽轮机轴向位移大保护,4,汽轮机轴承振动大保护,5.汽轮机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16。8。4.发电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电机断水保护、2,发电机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16、8。5,辅助系统的相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