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保、护16,8、1 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有防止误动和拒动的措施,保护系统电源中断和恢复不会误发动作指令,2,保护系统应遵循独立性的原则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锅炉,汽轮机跳闸保护系统的逻辑控制器应单独冗余设置,或者设置独立的系统。当保护采用独立的系统时 其控制器也应冗余设置,2 保护系统应有独立的输入,输出信号、I,O 通道 并有电隔离措施 3、冗余的I、O信号应通过不同的I、O模件引入.4,触发机组跳闸的保护信号的开关量仪表和变送器应单独设置,5 用于跳闸,重要的联锁和超驰控制的信号直接采用硬接线 而不应通过数据通信总线发送。3。在操作台上应设置停止汽轮机和解列发电机的跳闸按钮 跳闸按钮应不通过逻辑直接接至停汽轮机的驱动回路 4 保护系统输出的操作指令应优先于其他任何指令 5,停机,停炉保护动作原因应设置事件顺序记录。并具有事故追忆功能,6,汽轮机跳闸保护宜纳入机组或主厂房控制系统,16、8,2.锅炉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 汽包水位保护,2,主蒸汽压力保护.3,炉膛压力保护、4 循环流化床锅炉床温保护,5、对于220t,h级及以上的煤粉锅炉,设置总燃料跳闸保护 6、锅炉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16,8 3,汽轮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汽轮机超速保护,2,汽轮机润滑油压力低保护,3 汽轮机轴向位移大保护.4、汽轮机轴承振动大保护,5、汽轮机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 16.8,4、发电机的主要保护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发电机断水保护。2 发电机厂家要求的其他保护 16,8,5.辅助系统的相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