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交流厂用电系统17.3.1、系原规范第12 2 1条 原规范适用的发电机容量较小,本次修订单机容量增大到100MW级、高压厂用电系统应为6kV 17,3、2。系原规范第12。2,2条。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不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而又要求厂用母线上的电压偏移在,5、范围之内 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发电机出口电压波动不应超过 5,二是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阻抗不宜大于10。5。目前已被公认是选择变压器阻抗的一个必要条件。当发电机出口装设断路器。此时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宜采用有载调压方式。当根据机组接入系统的变电站电压波动范围经过计算,满足机组启动和正常运行等不同工况下的高压厂用母线电压水平要求时、也可采用无励磁调压方式 17,3、3,系原规范第12,2.3条、考虑到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有从升高电压母线引接的可能.该母线电压受电力系统的影响比较大、为了考虑全厂停电后满足机组启动的要求。必须保证高压厂用母线的电压波动不超过 5,所以当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阻抗电压在10,5、以上时 应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17,3 4,系原规范第12,2,4条,为了便于检修。强调了高压厂用工作电源与机组对应引接的原则、我国绝大多数发电厂是按此引接的 并已有丰富的运行经验 17.3。5,系原规范第12.2.5条的修改、对低压厂用变压器容量的选择考虑今后发展和临时用电的需要。仍规定留有10 左右的裕度 17.3,6,系原规范第12,2,6条的修改,由发电机电压母线引接的备用电源,可靠性差.但运行经验表明.发生故障的几率很小,这种引接方式具有投资省的优点。因此,当有发电机电压母线时。可从该母线引接一个备用电源,而第二个备用电源则不宜再从该发电机电压母线引接。电源可靠。的含义是指容量应能满足备用电源自启动和连续运行的要求。电源数量应在2个以上、包括本厂的发电机电源 从外部电力系统取得足够的电源.是指在发电厂全厂停电后能满足启动机组的需要 包括三绕组变压器的中压侧从高压侧取得足够的电源,此时应注意由于负荷潮流变化引起母线电压降低的不利因素 并应满足发电厂重要的大容量电动机正常启动电压的要求。从外部电网引接专用线路,作为高压厂用备用电源是指发电厂中仅有1级 2级升高电压向电网送电.而发电厂附近有较低电压级的电网,且在发电厂停电时能提供可靠的电源。在这种情况下.可从该电网引接专用线路作为备用电源,两个相对独立的电源、是指接于同一升高电压等级的不同母线段上.包括通过母联或分段断路器连接的不同母线、也就是说2个及以上的高压厂用备用电源。可全部引自具有2个及以上电源的双母线接线的配电装置 或单母线分段的配电装置,当技术经济合理时 也可从不同电压等级的配电装置母线上引接 对于出口装设断路器的机组、其高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功能为机组的事故停机电源和、或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检修备用,事故停机电源是基本功能、必须满足、检修备用可根据电厂需要、结合厂用电接线.厂用变压器容量。厂用开关开断能力等因素按需设置、17。3。7。系原规范第12,2,7条。高,低压厂用备用变压器的容量选择,均应满足最大的一台厂用工作变压器所带的负荷要求。17 3 8,系原规范第12 2。8条的修改。对100MW级及以下发电机的厂用分支线上装设断路器已有成熟的运行经验 其优点是 当厂用分支回路发生故障时,仅将高压厂用变压器切除、而不影响整个机组的正常运行.17,3。9。系原规范第12,2、9条的修改。本条中的I类负荷系指短时 包括手动切换恢复供电所需的时间,停电可能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使生产停顿或发电量大量下降的负荷。类负荷系指允许短时停电,但停电时间过长.有可能损坏设备或影响正常生产的负荷、类负荷为长时间停电不会直接影响生产的负荷、本条中所指的备用电源是明备用电源 不包括互为备用的暗备用电源 17。3,10,系原规范第12。2.10条的修改、热电厂不宜超过6台、凝汽式发电厂不宜超过4台,在工作电源较多的情况下,为了对工作电源提供可靠的备用电源,需设置第二台备用电源、以满足厂用电源供电的可靠性,17,3、11、系原规范第12。2、11条的修改.因本规范适用范围增大到100MW级机组、当锅炉为410t h级时,具有双套辅机 所以每台机组设置2段母线供电。17,3,12、系原规范第12,2,12条,发电厂内设置固定的交流低压检修供电网络,为检修、试验等工作提供方便。在检修现场装设检修电源箱是为了供电焊机。电动工具和试验设备等使用,17、3 13,系原规范第12.2,13条的修改,厂用变压器接线组别的选择应使厂用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相位一致.原因是以便厂用工作电源可采用并联切换方式,低压厂用变压器采用D,yn接线。变压器的零序阻抗大大减小,可缩小各种短路类型的短路电流差异,以简化保护方式。另外、对改善运行性能也有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