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布置16 3,1、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的布置应按电厂规划容量和机组类型与数量.进行统一考虑、对于分阶段建设的电厂,可按每一阶段工程建设的特点设置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16。3 2,对于单元制系统,应设置集中控制室、对于母管制汽水系统。根据母管制的情况设置相应的集中控制室,集中控制室的标高应与运行层相同 16、3,3。仪表与控制电子设备间可与电气电子设备间合并设置、也可单独设置。电子设备间可根据工艺设备的布置情况,确定相对集中设置或分散设置.16 3 4。辅助车间可设置三个控制点,燃料系统控制点。水系统控制点、灰渣系统控制点。每个控制点设置控制室。电子设备间和控制室宜合并设置,16,3,5、脱硫控制室可单独设置、当条件许可时应与灰渣系统的控制室合并设置、16、3。6、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布置位置及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宜位于被控设备的适中位置,2。便于电缆进入电子设备间.3.避开大型振动设备的影响,4、不应坐落在厂房伸缩缝和沉降缝上或不同基座的平台上。5。控制室操作台前的运行维护操作场地应满足运行监控人员工作方便和交接班的需要,6、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的净空应满足安全 安装,检修。维护以及运行监控人员工作需要.7,盘柜到墙,盘柜两侧的通道和盘柜之间的通道应满足热控设备最小安全距离 维护,检修。调试 通行.散热的要求 16.3,7,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的环境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应有良好的空调.照明,隔热,防火、防尘.防水 防振 防噪声等措施,2,电子设备间还应满足控制系统,控制设备对环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