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 给水排水18,7,1.当发电厂靠近城市.开发区或其他工业企业时 生活给水和排水的管网系统宜与城市.开发区或其他工业企业的给水和排水系统连接、18 7,2,发电厂设有自备的生活饮用水系统时、水源选择及水源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的有关规定。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18 7.3,净水站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应根据原水水质 设计处理能力和对处理后的水质要求 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给水处理混凝 沉淀和澄清、过滤 地下水除铁,除锰.除氟等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执行,18。7。4,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废水和雨水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各种废水 污水应按清污分流的原则分类收集输送、并根据其污染的程度 复用和排放要求进行处理 处理后复用的杂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有关规定.处理后对外排放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有关规定、18。7.5.含有腐蚀性物质、油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生产污水。温度高于40 的生产废水 应经处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后、方可排入生产废水系统经规范的排污口排放、18.7.6.输煤系统建筑采用水力清扫时,其清扫产生的含煤废水应予以处理,含煤废水经处理后应重复使用、发电厂露天煤场宜设煤场雨水沉淀池 并宜与输煤系统建筑冲洗排水沉淀池合并设置、18。7 7,生活污水,含油污水 灰水等污水的处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技术规程 DL T 504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