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水工设施及系统18,1 水源和水务管理18,1,1。本条为新增条文,为了保证电厂供水水源落实可靠,在选厂阶段应充分考虑当地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发展情况,此外.同一水体中常有多个用水户,这些用户现在和将来都在改变着水体的水质.水量和水温等要素,这些改变都将对发电厂的运行产生影响.预先注意并考虑到这种影响.对于保证发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是必需的。18 1,2、本条为新增条文。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在北方缺水地区、新建,扩建发电厂禁止取用地下水 严格控制使用地表水 鼓励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和其他废水 原则上应建设空冷机组、这些地区的发电厂要与城市污水厂统一规划、配套同步建设 坑口电厂项目首先考虑使用矿井疏干水,鼓励沿海缺水地区利用发电厂余热进行海水淡化,18.1。3。本条为新增条文。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火电厂利用经处理合格后的城市中水作为补给水源,本条强调有条件时,经充分论证和技术经济比较。发电厂应尽量利用城市再生水水源,此外。工业水采用再生水时,按照有关规定,应设备用水源。18 1、4,本条为新增条文,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坑口电站项目应首先考虑使用矿井疏干水.本条强调应根据矿区开采规划和排水方式 分析可供水量.18 1.5、系原规范第9,1 3条的修改,由于河道取水点区间内存在着工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水域生态用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强调了电厂取水要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用水的正式文件。18.1 6。系原规范第9.1,1条的修改。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农业和人民生活用水需求量日益增多、有限的水资源日益紧缺、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的要求日趋严格、对废水的处理和排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本条作出了原则性要求、发电厂设计中应对电厂各类用水.排水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和优化比较 以达到经济合理,一水多用.综合利用。提高重复用水率,降低全厂耗水指标。减少废水排放量,排水应符合排放标准、18.1.7.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是发电厂规划设计的主要原则 强调了水务管理工作中应执行和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定和要求、18 1.8,本条为新增条文,本条在我国火力发电厂多年节水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有关技术标准制定,规定了火电厂设计的节水评价指标,淡水循环供水系统设计耗水指标按夏季凝汽工况,频率P。10 的气象条件、计算,表18 1.8中直流供水系统包括了淡水直流供水和海水直流供水系统,耗水量包括厂内各项生产 生活和未预见用水量等,不包括厂外输水管道损失,供热机组外网损失,临时及事故用水。原水预处理系统和再生水深度处理系统的自用水量以及厂外生活区用水,各类电厂申请取水指标时。应增加管道损失量和水处理系统的自用水量。18。1、9,本条为新增条文 发电厂设计中需控制水量和水质的供、排水系统、装设必要的计量和监测装置是贯彻水务管理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