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热、冷,电负荷4、1 热 冷。负荷和热。冷.介质4,1,1。热电厂的热负荷应在城镇地区热力规划的基础上经调查核实后确定,企业自备热电厂的热负荷应按企业规划要求的供热量确定.4,1。2 热电厂的规划容量和分期建设的规模应根据调查落实的近期和远期的热负荷以及本地区的热电联产规划确定。4。1,3 热电厂的经济合理供热范围应根据热负荷的特性,分布。热源成本、热网造价和供热介质参数等因素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蒸汽管网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8km、热水管网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20km 4 1。4,确定设计热负荷应调查供热范围内的热源概况、热源分布 供热量和供热参数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业用汽热负荷应调查和收集各热用户现状和规划的热负荷的性质,用汽参数 用汽方式 用热方式,回水情况及最近一年内逐月的平均用汽量和用汽小时数 按各热用户不同季节典型日的小时用汽量,确定冬季和夏季的最大 最小和平均的小时用汽量,对主要热用户应绘制出不同季节的典型日的热负荷曲线和年持续热负荷曲线.2。采暖热负荷应收集供热范围内近期.远期采暖用户类型.分别计算采暖面积及采暖热指标,采暖热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计算从起始温度到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的各室外温度相应的小时热负荷和采暖期的平均热负荷 绘制采暖年负荷曲线,并应计算出最大热负荷的利用小时数及平均热负荷的利用小时数.2,当采暖建筑物设有通风.空调热负荷时。应在计算的采暖热负荷中加上该建筑物通风、空调加热新风需要的热负荷,3,采暖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的有关规定。3。生活热水的热负荷应收集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面积,生活热水热指标等,并应计算生活热水的平均热负荷和最大热负荷,4 1。5 夏季宜发展热力制冷热负荷。制冷热负荷应根据制冷建筑物的面积、热工特性.气象资料以及制冷工艺对热介质的要求确定 4。1、6,经过调查核实的热用户端的不同季节的最大、最小和平均用汽量及用汽参数 应按焓值和管道的压降及温降折算成发电厂端的供汽参数。供汽流量或供热量.采暖热负荷和生活热水热负荷,当按照指标统计时 不应再计算热水网损失。4 1,7 对热用户进行热负荷叠加时,同时率的取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有稳定生产热负荷的主要热用户,在取得其不同季节的典型日热负荷曲线的基础上.进行热负荷叠加时。不应计算同时率.2.对生产热负荷量较小或无稳定生产热负荷的次要热用户.在进行最大热负荷叠加时,应乘以同时率,3、采暖热负荷及用于生活的空调制冷热负荷和生活热水热负荷进行叠加时,不应计算同时率,4,同时率数值宜取0.7,0.9,热负荷较平稳的地区取大值、反之取小值.4,1 8,供热机组的选型和发电厂热经济指标的计算,应根据发电厂端绘制的采暖期和非采暖期蒸汽和热水的典型日负荷曲线,以及总耗热量的年负荷持续曲线确定 4、1。9,热电厂的供热,冷。介质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用户主要生产工艺需蒸汽供热时 应采用蒸汽供热介质.2,当多数用户生产工艺需热水介质、少数用户可由热水介质转化为蒸汽介质、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采用热水供热介质,3,单纯对民用建筑物供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的热负荷.应采用热水供热介质、4 当用户主要生产工艺必须采用蒸汽供热.同时又供大量的民用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时,应采用蒸汽和热水两种供热介质.当仅供少量的采暖通风.空调热负荷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可采用蒸汽一种介质供热、5。用于供冷的介质通常为冷水 4.1.10,供热,冷,介质参数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热用户端生产工艺需要的蒸汽参数,按焓值和管道的压降及温降折算成热电厂端的供汽参数,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择最佳的汽轮机排汽参数或抽汽参数,2 热水热力网最佳设计供水温度。回水温度.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 综合热电厂,管网.热力站 热用户二次供热系统等方面的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当不具备确定最佳供水温度。回水温度的技术经济比较条件时,热水热力网的供水温度。回水温度可按下列原则确定,1。通过热力站与用户间连接供热的热力网 热电厂供水温度可取110,150、采用基本加热器的取较小值.采用基本加热器串联尖峰加热器、包括串联尖峰锅炉,的取较大值,回水温度可取60。70 2,直接向用户供热水负荷的热力网,热电厂供水温度可取95、左右、回水温度可取65.70,3,供冷冷水的供水温度 5.9.宜为7、供冷冷水的回水温度 10,14。宜为12,4.1,11、蒸汽热力网的用户端。当采用间接加热时 其凝结水回收率应达80,以上,用户端的凝结水回收方式与回收率应根据质。水量。输送距离和凝结水管道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较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