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4,1 水的预处理14。1,1、系原规范第10、1 1条的修改。随着水处理新技术不断推出和其工艺系统日臻完善。可供选择的锅炉补给水处理水源不局限于水源地的原水,如城市回用再生水 矿井排水以及苦咸水 海水等,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都可以作为被选择水源.14、1 2 本条为新增条文,要求掌握所选择的水源是否有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变化以及变化规律,了解是否有海水倒灌或农田排灌等影响,对于回用再生水、矿井排水需了解其来源和水质组成 对于地表水还应对是否会有沿程变化进行预测判断.14,1 3,本条为新增条文,14、1,4,本条为新增条文,强调水质资料的获取是设计行之有效的水处理系统的先决条件.作为锅炉补给水的水源应进行水质全分析、并对分析次数及项目作出规定,14,1 5。系原规范第10、1。2条的修改,根据不同的被处理水源确定水处理系统.对不同的水质选择不同的处理工艺时细化归纳成三个大类,1,凝聚澄清,2、颗粒介质过滤、3,膜过滤,14,1,6。系原规范第10。1。3条和第10、1。4条的修改。保留条文中有用部分。增加近年来运用成熟的微滤。超滤等内容。以及设备台数的确定、14。1,7。本条为新增条文 预处理系统运行时的.启,与。停.操作不太频繁.手动操作一般不会给运行带来不便、而澄清器、池。排泥,过滤器.池,反洗则随运行状态的继续不断重复,宜程序控制,14.1,8,本条为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