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水处理设备及系统14,1,水的预处理14,1.1,系原规范第10,1。1条的修改 随着水处理新技术不断推出和其工艺系统日臻完善、可供选择的锅炉补给水处理水源不局限于水源地的原水,如城市回用再生水、矿井排水以及苦咸水、海水等,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都可以作为被选择水源、14,1,2、本条为新增条文.要求掌握所选择的水源是否有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变化以及变化规律,了解是否有海水倒灌或农田排灌等影响.对于回用再生水 矿井排水需了解其来源和水质组成,对于地表水还应对是否会有沿程变化进行预测判断,14、1 3 本条为新增条文、14。1。4.本条为新增条文,强调水质资料的获取是设计行之有效的水处理系统的先决条件 作为锅炉补给水的水源应进行水质全分析,并对分析次数及项目作出规定、14 1、5 系原规范第10。1 2条的修改 根据不同的被处理水源确定水处理系统 对不同的水质选择不同的处理工艺时细化归纳成三个大类,1。凝聚澄清,2,颗粒介质过滤、3.膜过滤 14,1,6,系原规范第10。1.3条和第10 1,4条的修改 保留条文中有用部分.增加近年来运用成熟的微滤.超滤等内容.以及设备台数的确定,14。1 7、本条为新增条文。预处理系统运行时的 启、与,停,操作不太频繁 手动操作一般不会给运行带来不便。而澄清器.池,排泥.过滤器.池、反洗则随运行状态的继续不断重复.宜程序控制。14,1。8。本条为新增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