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总体规划6,1,一般规定6,1、1,本条为新增条文。在发电厂的建设中.做好电厂的总体规划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原规范中有局部的描述、但没有突出该部分的内容。本次修编中。单独作为一个章节,进行详细阐述,6.1 2、本条为新增条文,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概念,同时 通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设计优化.在满足工艺要求,生产运行安全 稳定的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应进一步压缩电厂用地规模 6、1,3.系原规范第2、3、3条的修改、根据设计经验和运行情况,详细列出了发电厂总体规划应符合的要求、6。1,4,本条为新增条文,考虑到发电厂环保要求的提高,综合厂区用地指标及场地利用指标的分析 将厂区绿地率提高至不大于20.考虑到脱硫电厂脱硫吸收剂贮存场主要堆放物为石灰石,其堆放场地亦属于粉尘飞扬区域、需要采取防尘措施或植树分隔。对于风沙较大地区的发电厂.在条件适宜情况下设厂外防护林带、对改造电厂小气候 改善水土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有一定的作用。6、1.5。系原规范第3,1。7条的修改,发电厂的建筑物布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文中不再详细列出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及附属建.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表,而是直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的规定执行.根据近年来的运行经验、新列了办公楼。食堂 招待所,值班宿舍,警卫传达室的耐火等级。以及脱硝用液氨和尿素贮存设施区的耐火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