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总体规划6,1。一般规定6.1。1。本条为新增条文.在发电厂的建设中 做好电厂的总体规划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原规范中有局部的描述、但没有突出该部分的内容.本次修编中.单独作为一个章节 进行详细阐述 6 1,2,本条为新增条文,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概念 同时,通过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设计优化,在满足工艺要求.生产运行安全 稳定的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应进一步压缩电厂用地规模,6 1。3、系原规范第2 3.3条的修改。根据设计经验和运行情况。详细列出了发电厂总体规划应符合的要求。6,1。4。本条为新增条文,考虑到发电厂环保要求的提高.综合厂区用地指标及场地利用指标的分析。将厂区绿地率提高至不大于20、考虑到脱硫电厂脱硫吸收剂贮存场主要堆放物为石灰石。其堆放场地亦属于粉尘飞扬区域,需要采取防尘措施或植树分隔,对于风沙较大地区的发电厂、在条件适宜情况下设厂外防护林带 对改造电厂小气候、改善水土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有一定的作用 6、1.5.系原规范第3 1,7条的修改.发电厂的建筑物布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文中不再详细列出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及附属建。构 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表。而是直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的规定执行、根据近年来的运行经验 新列了办公楼。食堂.招待所、值班宿舍,警卫传达室的耐火等级,以及脱硝用液氨和尿素贮存设施区的耐火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