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总体规划6 1。一般规定6.1,1。本条为新增条文,在发电厂的建设中,做好电厂的总体规划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原规范中有局部的描述。但没有突出该部分的内容.本次修编中.单独作为一个章节 进行详细阐述。6 1 2、本条为新增条文,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概念,同时,通过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和设计优化.在满足工艺要求.生产运行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应进一步压缩电厂用地规模,6。1 3,系原规范第2 3 3条的修改,根据设计经验和运行情况。详细列出了发电厂总体规划应符合的要求 6。1。4 本条为新增条文、考虑到发电厂环保要求的提高 综合厂区用地指标及场地利用指标的分析、将厂区绿地率提高至不大于20。考虑到脱硫电厂脱硫吸收剂贮存场主要堆放物为石灰石,其堆放场地亦属于粉尘飞扬区域、需要采取防尘措施或植树分隔、对于风沙较大地区的发电厂.在条件适宜情况下设厂外防护林带。对改造电厂小气候、改善水土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有一定的作用,6 1,5.系原规范第3.1。7条的修改,发电厂的建筑物布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文中不再详细列出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及附属建.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表 而是直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的规定执行,根据近年来的运行经验 新列了办公楼。食堂,招待所、值班宿舍 警卫传达室的耐火等级、以及脱硝用液氨和尿素贮存设施区的耐火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