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各勘察阶段工作要求4,2。1,场址选择或可行性勘察是为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也就是要对建设项目的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结论,宏观条件交代清楚,主要问题定性准确是该阶段勘察成果的基本要求,条款中提出的不良地质作用和环境地质问题,地基湿陷性问题等是本阶段基本的同时也是重要的工作内容。在勘察方法方面,搜资调查是该阶段的主要方法,在对场址环境有了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结合已有的勘探测试资料。就可以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问题做出基本判定和评价.如果已有资料不足或存疑。就需要根据项目特点。开展一定的测绘,勘探、测试等勘察工作,4 2 2 4、2。3,初步勘察工作为设计专业确定总平面布置方案,地基基础方案和环境治理方案提供依据.因此勘察工作既要有对设计预案的针对性。还要有适应设计方案调整的预见性和包容性,一个场地的地层结构分布通常和地貌类型有直接的关联,本次修订根据地貌单元和建筑类别的不同来规定勘探点的间距以及深度,容易把握、其中勘探点深度通过考虑压缩层深度。湿陷性评价深度和一些典型工程的经验综合确定 一个场地如有多类建筑或几种地貌形态。勘察工作就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来安排.4 2.4,4,2 5.详细勘察是为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岩土资料,通常该阶段设计方案已经明朗,所以勘察工作就是围绕具体建筑的个性条件进行、因而详细勘察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勘察内容不漏项。技术深度到位是基本的工作方针,本次对勘探点的深度进行了调整 按同时满足地基压缩层评价和湿陷等级评价的深度双控原则作出规定 不再采用原来一刀切的数字式规定。以更适应各种地基条件的差异化情况 近些年来,深基坑和降水工程越来越多,坑壁稳定性以及邻近建筑物的安全性需要得到恰当的勘察评估、场地环境复杂时.往往需要专门勘察设计或专项研究,常规勘察报告中可以给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