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 一般规定4,1,1,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应对场地 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1.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下限深度。2.自重湿陷系数,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4,1 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 2 查明地下水及河、沟 湖.库,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 3 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 5。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厚度 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 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评估地下水上升.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 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应提出工程建议 4,1,3.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 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4、1、5,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 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特点。设计和施工要求,4 1 6、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1 简单场地 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2、中等复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地貌 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3,复杂场地,地形起伏很大.地貌.地层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1、7,工程地质测绘 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 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 查明湿陷凹地 黄土溶洞。滑坡,崩塌 冲沟,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 3 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 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 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 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如古墓。井、坑。穴。地道。砂井 巷 等。7,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方向。性质及地震效应 4、1、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 密度和湿度、4、1.9 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 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探井中取样 竖向间距宜为1m 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 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 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 4,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4,1,11。黄土工程性质评价.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 12,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 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