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一般规定4 1。1.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 应对场地,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1、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 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下限深度,2 自重湿陷系数 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不同湿陷类型场地 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地下水及河 沟,湖。库 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 3,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 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厚度、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评估地下水上升 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应提出工程建议、4,1。3,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4 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对场地面积较小 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 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4,1 5 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 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水文地质条件 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特点,设计和施工要求,4.1,6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 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2。中等复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 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 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3.复杂场地.地形起伏很大,地貌,地层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 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1.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 2.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查明湿陷凹地、黄土溶洞,滑坡,崩塌、冲沟 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3,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 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 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 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 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如古墓,井.坑,穴。地道、砂井,巷、等,7 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方向,性质及地震效应、4。1。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 4,1、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 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 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 4.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 4。1,11 黄土工程性质评价、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12 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