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一般规定4,1,1 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应对场地、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1,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下限深度、2,自重湿陷系数。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 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2 查明地下水及河 沟、湖、库 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3 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 成因 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 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厚度,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评估地下水上升.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 并应提出工程建议、4、1,3,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 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 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 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 4。1、5.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水文地质条件 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特点 设计和施工要求、4 1.6,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 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 2。中等复杂场地 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 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3 复杂场地、地形起伏很大 地貌 地层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 4、1、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 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查明湿陷凹地。黄土溶洞、滑坡,崩塌,冲沟。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 3、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 如古墓.井,坑,穴,地道,砂井。巷,等.7,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方向 性质及地震效应。4、1.8 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4、1、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4,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4。1,11,黄土工程性质评价。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 4。1。12.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