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建设 防止地基湿陷、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本标准条文中的建筑物均包括构筑物.的安全使用,做到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是制定本标准的宗旨和指导思想,节能是我国的大政方针.建筑能耗在我国总能耗中占据比例较高,在建设的各环节除考虑技术,经济 安全等因素外、同时还应考虑节能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1.0。2,我国湿陷性黄土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甘肃等大部分地区。河南西部和宁夏 青海.河北的部分地区.新疆,内蒙古和山东,辽宁,黑龙江等省.自治区的局部地区亦有分布,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建筑工程,包括交通、电力,能源、水利等行业建设工程中的建筑物的勘察,设计。施工,检验.使用与维护 均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1.0.3。湿陷性黄土是一种非饱和的欠压密土.具有大孔和垂直节理、在天然湿度下.其压缩性较低,强度较高 但遇水浸湿时,土的强度显著降低,在附加压力或附加压力和土的自重压力作用下产生的湿陷变形,是一种下沉量大、下沉速度快的失稳性变形。对建筑物危害性大。本条强调了在湿陷性黄土地区进行工程建设.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湿陷土层分布特点等 工程要求、对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的敏感程度等.及工程所处的水环境,浸水可能性.地面渗入还是侧向渗入、地下水上升至湿陷土层内可能性,等因素 结合当地建设经验,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湿陷对建筑物产生危害 防止地基湿陷的措施有地基处理及基础措施,防水措施和结构措施 三种措施的作用和功能各不相同,本标准强调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即以治本为主,治标为辅.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消除隐患,对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基 地基处理难度较大,与一般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标准相比有所放宽。防水措施,结构措施更显重要,1.0 4。本标准是根据黄土的湿陷性特征编制的.对本标准未规定的有关内容。应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