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勘察4,1.一般规定4,1。1,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应对场地 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 1,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下限深度,2.自重湿陷系数,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地下水及河 沟、湖。库。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3、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 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厚度 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 评估地下水上升。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应提出工程建议 4 1 3 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 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4,1、5,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 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特点.设计和施工要求。4 1 6.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 2 中等复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地层较复杂 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 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3,复杂场地。地形起伏很大 地貌。地层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 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1。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 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查明湿陷凹地.黄土溶洞 滑坡、崩塌 冲沟.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3.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 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如古墓,井,坑,穴、地道,砂井、巷,等,7。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方向 性质及地震效应.4、1、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4,1,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 1、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 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 4,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 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 4。1 11.黄土工程性质评价 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12.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