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一般规定4。1.1 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应对场地 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1、建筑类别为甲类 乙类时,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 下限深度,2 自重湿陷系数。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2 查明地下水及河。沟.湖。库 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3,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 厚度、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评估地下水上升,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 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应提出工程建议,4.1.3.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 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 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 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4 1,5 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 4。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 5,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特点。设计和施工要求、4、1.6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2,中等复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 3、复杂场地.地形起伏很大 地貌,地层复杂 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1 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查明湿陷凹地,黄土溶洞,滑坡。崩塌.冲沟、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3。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 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 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 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 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 如古墓。井、坑,穴.地道。砂井 巷,等 7,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方向,性质及地震效应。4,1,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4,1、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 2 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 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 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4 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4,1.11 黄土工程性质评价.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12 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