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一般规定4,1。1.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应对场地,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1 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 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下限深度,2 自重湿陷系数 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 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地下水及河.沟、湖,库。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 3 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 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 厚度.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 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评估地下水上升。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应提出工程建议、4、1 3、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 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 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 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4,1 5,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 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特点。设计和施工要求 4,1、6,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 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2,中等复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3 复杂场地、地形起伏很大、地貌、地层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 1,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 查明湿陷凹地,黄土溶洞、滑坡,崩塌 冲沟,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规模 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3 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 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 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6 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如古墓 井,坑,穴,地道,砂井、巷,等,7 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 位置,方向,性质及地震效应 4、1 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4,1,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 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 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4 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4,1、11,黄土工程性质评价,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12。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