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既有建筑物地基加固和纠倾9,1,一般规定9.1,1、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地基加固.1。地基土的承载力或沉降变形不能满足使用要求、2.地基浸水湿陷变形,继续发展可能导致基础变形或破坏、需要阻止湿陷继续发展,3,不均匀沉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 9,1。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 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纠倾。1 倾斜已造成建筑物结构损害或明显影响建筑物或设备的功能.2,倾斜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已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倾斜已对人的心理和情绪产生明显影响.9。1。3。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收集下列资料、1。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原设计图及施工验收资料。改造或改建资料、2。原岩土勘察资料.3 地下管网设施布置图。9,1.4 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进行专项鉴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上部建筑结构形式及受损破坏情况,基础类型,埋置深度及受损破坏情况,2、查明原地基处理方法、参数及施工质量,3,对基础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值、建筑的整体倾斜进行观测 4、检测现状下基础强度等参数,必要时检测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强度。5、查明现状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6,对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原因进行分析、9。1 5、加固或纠倾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及基础特点.地基现状,加固或纠倾方法的适用性,施工引起的附加沉降、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验证 9 1,6,加固或纠倾应采用信息法施工 施工过程应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根据沉降和倾斜观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9 1,7 加固或纠倾施工完成后 应对施工质量和加固效果进行检验及评估,9、1、8.加固或纠倾工程竣工后。应对建筑物继续进行沉降观测至沉降稳定。且时间不宜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