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既有建筑物地基加固和纠倾9,1。一般规定9 1.1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地基加固,1.地基土的承载力或沉降变形不能满足使用要求.2 地基浸水湿陷变形,继续发展可能导致基础变形或破坏.需要阻止湿陷继续发展,3.不均匀沉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 9。1.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纠倾,1 倾斜已造成建筑物结构损害或明显影响建筑物或设备的功能、2 倾斜超过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已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3 倾斜已对人的心理和情绪产生明显影响 9 1、3,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收集下列资料,1。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原设计图及施工验收资料、改造或改建资料,2,原岩土勘察资料.3、地下管网设施布置图 9、1 4。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进行专项鉴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上部建筑结构形式及受损破坏情况.基础类型.埋置深度及受损破坏情况。2。查明原地基处理方法 参数及施工质量。3,对基础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值 建筑的整体倾斜进行观测、4 检测现状下基础强度等参数,必要时检测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强度 5,查明现状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6.对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原因进行分析。9、1.5 加固或纠倾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及基础特点、地基现状、加固或纠倾方法的适用性 施工引起的附加沉降。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验证,9,1,6,加固或纠倾应采用信息法施工。施工过程应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 根据沉降和倾斜观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9、1,7,加固或纠倾施工完成后 应对施工质量和加固效果进行检验及评估、9.1.8 加固或纠倾工程竣工后,应对建筑物继续进行沉降观测至沉降稳定。且时间不宜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