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Standard。for seismic appraisal.of.special structuresGB、50117,2014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5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7 2014 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 0,2、3、0、5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 GBJ,117.88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5月16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 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J。117、88进行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通过调查总结抗震鉴定经验和国内外地震破坏实例.作了专题研究和计算分析 吸收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 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并作了经济分析.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22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 基本规定 场地.地基和基础。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钢框排架结构。通廊,筒仓。容器和塔型设备基础结构 支架及构架、锅炉钢结构。井塔,井架,电视塔、冷却塔,炉窑结构基础。高炉系统结构 浓缩池,沉淀池 蓄水池。尾矿坝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等国家现行标准相协调并作了相应修订。2,增加了钢筋混凝土和钢框排架结构,电视塔。通信钢塔桅结构.索道支架.变电构架 尾矿坝等构筑物,3 按后续使用年限分为不超过30年 30年以上50年以内和50年三个档次,按A.B.C类分别进行抗震鉴定.4、完善和修订了各类构筑物的抗震验算和抗震构造措施,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管理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编 10008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北京远达国际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家工业建构筑物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工业建筑诊断与改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钢总公司,厦门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李永录,侯忠良,耿树江.马天鹏.王建文,王新培.石建光。朱丽华.孙恒志,李晓东,张文革.辛鸿博,金立赞,姚友成.席向东,姜迎秋 段威阳。黄左坚.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高小旺、马永欣,马绅。朱小芸、朱金铨、李志明 宋波,张明,张家启。杜肇民,崔元瑞。端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