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基坑设计5.8,1,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属于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一种临时性结构。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失去作用,其支护工程施工完成后有效使用期一般为12个月。当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安全性复核、确认安全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方可延长一定的使用期限,另一种情况作为建筑物的永久性构件继续使用 此类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还应满足永久结构的设计使用要求,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专门设计,本条列出的资料均是设计输入资料或需要考虑的问题 5。8.2。随着建设的发展,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深度越来越大、许多已超过20m 黄土地区基坑事故也屡有发生,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与支护除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外,还有其特殊的要求、其中最为突出的有。1.要对基坑周边外宽度为、1.2 倍开挖深度的范围内进行土体裂隙调查,并分析其对坑壁稳定性的影响.一些工程实例表明.黄土坑壁的失稳或破坏,常常呈现坍落或坍滑的形式,滑动面或破坏面的后壁常呈现直立或近似直立。与土体中的垂直节理或裂隙有关、2,湿陷性黄土遇水增湿后,其强度将显著降低导致坑壁失稳 不少工程实例都表明,黄土地区的基坑事故大都与黄土坑壁浸水增湿软化有关,所以对黄土基坑来说。严格的防水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当基坑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时。应采用饱和状态下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进行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