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基坑设计5.8.1、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一种临时性结构,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失去作用,其支护工程施工完成后有效使用期一般为12个月。当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时.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安全性复核,确认安全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方可延长一定的使用期限.另一种情况作为建筑物的永久性构件继续使用。此类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还应满足永久结构的设计使用要求,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专门设计。本条列出的资料均是设计输入资料或需要考虑的问题。5,8 2,随着建设的发展.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深度越来越大。许多已超过20m、黄土地区基坑事故也屡有发生。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与支护除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外。还有其特殊的要求.其中最为突出的有。1,要对基坑周边外宽度为 1 2,倍开挖深度的范围内进行土体裂隙调查,并分析其对坑壁稳定性的影响,一些工程实例表明 黄土坑壁的失稳或破坏。常常呈现坍落或坍滑的形式、滑动面或破坏面的后壁常呈现直立或近似直立.与土体中的垂直节理或裂隙有关 2 湿陷性黄土遇水增湿后、其强度将显著降低导致坑壁失稳。不少工程实例都表明 黄土地区的基坑事故大都与黄土坑壁浸水增湿软化有关.所以对黄土基坑来说、严格的防水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当基坑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时 应采用饱和状态下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进行校核。